企業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_公司吊銷后債務誰還?
特邀律師
企業有公司制企業和非公司制企業兩種。這個問答是關于企業償債責任的概念!企業無論處于什么狀態,法人、股東亦或者業主,其法定償債責任和義務,均無法逃避!
通常情況下公司制企業承擔有限責任,非公司制企業承擔無限責任。因此,償債責任也不盡相同。
企業執照吊銷,出現未償債務的,先由企業的資產償還債務。企業資產不足于償清債務的,追究法人股東以注冊資本為上限的償債責任,追究非法人業主無限責任!
一、經營主體資產償債
無論是公司制企業,還是非公司制企業;無論承擔有限責任,還是無限責任。發生償債義務時,先用經營主體的資產債付相關債務!只有當經營主體所有資產不足于償清債務時(資不抵債),才追究股東或業主的償債責任!
二、有限責任公司制企業的股東償債責任
企業資不抵債,股東須依照法律相關規定,以注冊資本為上限責任承擔有限償債責任。也就是說,無論凈債務有多大,股東最多償付注冊資本為限的債務。
實繳部分注冊資本,可償清債務的,股東實繳這部分注冊資本金即可;
實繳全部注冊資本,可償清所有債務的,股東繳足注冊資本金即可!
實繳全部注冊資本依然不能清償績務的,股東繳足注冊資本后,不再對剩余償債義務承擔責任!
三、承擔無限責任的股東償債責任
經營主體資產不足償付的債務責任,由業主承擔無限責任!
業主以個人及家庭財產,扣除生活必須物資的所有財產,對債務凈額承擔無限責任。也就是說,非公司制企業資不抵債時,業主需要以個人及家庭總資產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直至還清所有債務!
三、綜述
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不影響履行償債責任和義務。經營主體以全部資產對債務承擔責任,資不抵債時,股東或業主,根據法定義務承擔有限責任或無限責任!
特別提醒: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制企業,股東財產與企業資產混同,有可能承擔無限責任!
一般情況下,公司股東需要對公司被吊銷前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一般來說,對方如果是有限公司,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該公司的股東無需以個人的資產對其已吊銷公司的債務承擔支付責任。現在比較好的辦法是向法院申請對該公司進行財產保全,以便盡可能從該公司現存的資產中清償一部分財物給你。如果你握有對方惡意關閉公司以逃避債務的證據,可以向公安局的經濟犯罪偵查部門申請對對方開展刑事犯罪調查。
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據國家工商行政法規對違法的企業法人作出的一種行政處罰。企業法人被吊銷營業執照后,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清算程序結束并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后,該企業法人才歸于消滅。
首先要明確一個事實,公司吊銷是指公司因違反市場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而被政府的公司登記機關采取了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措施。一旦這個行政處罰生效后,公司就必須解散,進入清算狀態,在解散事由出現的15天之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這個債務仍然是由公司用自己的財產進行償還。
其次,在公司解散進行清算時,如果公司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要注意查看公司的股東對于自己認繳出資額的實際繳納情況,如果沒有全部完成認繳出資額的實際繳納,股東要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再次,當公司進入清算狀態后,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全體已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根據公司規模和營業地域范圍,在全國或者公司注冊登記地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進行公告。如果因為清算組沒有這么做,導致債權人因為沒有及時申報債權,而不能獲得清償的,那么清算組要對由此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公司在自行清算的時候,清算方案應當報股東會決議確認。沒有經過確認的清算方案,清算組不能執行。如果清算組執行了沒有經過確認的清算方案,給債權人造成了損失,那么清算組成員要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如果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公司,沒有在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流失、毀損或者滅失,那么應該成為清算組成員的人員,要在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對于應該成為公司清算組成員的人員,如果因為他們的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的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的,這些成員要對公司對債權人所負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七,如果在公司解散后應當組成公司清算組的人員,惡意處置公司財產,給債權人造成了損失,或者未經依法清算,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那他們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八,如果公司在解散之后,沒有經過清算,就辦理了注銷登記,那么應當成為公司清算組成員的人員,要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
第九,在公司清算時,如果清算組成員在開展清算事務時,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而給債權人造成了損失,那他們要像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