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辦結婚證再婚算重婚嗎_結婚證沒有了。再婚算重婚嗎?
特邀律師
沒有辦理登記手續,只能算是同居關系,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系。如果只是同居,可以另行與他人登記結婚,不構成重婚。如果已經辦理婚姻登記,在離婚疥又與他人登記結婚,則涉嫌犯重婚罪。
1、如果還存在婚姻關系,只是結婚證丟失,則與別人結婚,涉嫌重婚罪;
2、法律依據:《刑法》(1997修訂)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當事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非婚生育有子女,當事人不是已婚身份。 此時當事人和他人辦理結婚證,不構成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重婚罪屬于“不告不理”,即除非當事人向法院提出訴訟,一般情況法院不會主動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您好 朋友您說的兩個人雖按農村風俗舉行了結婚儀式,但未領取結婚證。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婚姻法》結婚實質要件的屬事實婚姻關系,那就是重婚罪但是如果是在這之后,是按照新婚姻法施行的那就是前面的是同居關系,不受法律保護。后面有與他人領證結婚,不是屬于重婚的而重婚是指:1、有配偶者未辦理離婚手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2、有配偶者雖未登記結婚,但與他人以夫妻名義而公開同居生活的;3、無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的;4、無配偶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生活的。因此,不是重婚的不予追究重婚罪的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