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相互扶持的義務_夫妻之間什么叫對得起?
特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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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間什么叫對得起?
我認為夫妻之間要做到對得起,必須樹立起相互理解支持,互敬互愛,關心、照顧、尊重、體諒、信任、包容、溝通、不離不棄,互不出軌和背判,不做虧心事,做事問心無愧,相愛一生等等。這就叫對得起。謝謝您!以上文字只代表個人觀點。祝您天天快樂好心情。
兩個完全陌生的男女因為相識相知相后,最終走到一起,組成一個家庭,為了生活更好共同努力,相夫相持,這是必然的。但是,必須局限在不違背道德,不違背法制體系之內。
相互關愛,相互承擔。
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第二十條規定了夫妻間的扶養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條 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ㄒ唬┕べY、獎金; ?。ǘ┥a、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ㄋ模├^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ㄎ澹┢渌麘敋w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ㄒ唬┮环降幕榍柏敭a;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ㄈ┻z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ㄋ模┮环綄S玫纳钣闷?; ?。ㄎ澹┢渌麘敋w一方的財產。
夫妻間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內涵和外延都極其豐富。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至少應該在物質生活上相互照料,尤其在經濟上要相互扶持,在精神生活上相互慰藉并互為對方的精神支柱。
此外,夫妻間的相互扶養義務是不以條件為前提的。由于夫妻雙方是一個家庭的核心所在,故而這種相互扶養義務是維系婚姻甚至是家庭的重要的必要紐帶。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雙方有相互扶養的義務,扶養是指夫妻在生活上相互供養和扶助的法律責任,扶養義務體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夫妻共同負擔日常生活費用,一方患有重病時,另一方需盡力照顧等。
不履行扶養義務,可以起訴要求支付撫養費
比如甲乙是夫妻,如果甲因殘疾、患有重病或者經濟困難等導致無獨立生活的能力,需要扶養,乙有義務在能力范圍內履行扶養義務,但是乙沒有履行,那么,甲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乙支付撫養費,在緊急情況下還可以申請先予執行。
夫妻之間的責任是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共同維護好這個家。
不要說這個家是誰的,都有責任和義義務來維護好它,把雙方老人善養的高高興興,有幸福感,把孩子健健康康的撫養成人,有成就感,夫妻之間和和睦睦,在彼此心中有存在感。
這就是夫妻之間的責任。
那要看你們之前是如何約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