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的權利義務關系_夫妻關系中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特邀律師
人身權方面: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有參加生產、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有計劃生育的義務;財產權方面:婚前財產歸個人,婚后財產有約定的按約定辦,沒有約定的視為夫妻共同共有。
結婚意味著男女從素不相識,到情投意合,情意連綿,情人眼里出西施,誰離不開誰,無論貧困還是富貴,無論疾病還是災難,雙方不離不棄,患難與共,真誠相愛。結婚組成一個新的家庭,生兒育女,擔負起重任和義務。
夫妻關系是男女雙方有合法手續,承擔起家的重任和義務。夫妻關系即相互禮讓,相互包容,一個鍋內吃飯,一個床上睡覺,大事小事相互商量,共同維護好家,對待夫妻雙方長輩及親戚要一視同仁,不能有另眼相看態度。夫妻是共的一付臉皮子,做任何事心里要想著對方,不能一意孤行,將心比心,換位思考,要考慮他人感受,家務事共同承擔,夫妻共同維護好這個家,子女教育要全方位,妻子和丈夫都有義務和權利教育下一代責任。網圖。
夫妻間共同的權利有:夫妻雙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權利;夫妻雙方都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一方不得對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不受雙方收入高低的影響;夫妻間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夫妻間的義務有:夫妻雙方都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這是由我國國情決定的;夫妻間的互相扶養義務,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在生活上互相照應,在經濟上互相供養,在日常生活上互相扶助,在精神上互為支柱。
一方不履行扶助義務,需要扶助的一方應向村(居)民委員會反映,向所在單位反映,經教育、批評、行政處分仍不履行扶養義務的,需要扶養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訴訟,情節嚴重的,構成遺棄罪,應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是一個小孩,誰的經濟條件好,一般歸誰撫養,這樣會有利于孩子的成長,但在三歲以下的小孩,一般會判給母親,一般女孩也是判給母親,男孩判給父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