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權與居住使用權_一套房子能有幾個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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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居住使用和居住使用權是有區別的,居住使用就是單純的居住=等于借住的意思。居住使用權=房子的居住權,所以是有區別的。盡力了,請采納,謝謝。1、含義不同。居住
答案:居住使用和居住使用權是有區別的,居住使用就是單純的居住=等于借住的意思。居住使用權=房子的居住權,所以是有區別的。盡力了,請采納,謝謝。
1、含義不同。居住權是指居住權人對于他人所享有的關于所有權的住房及其他附著物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權利;而居住證是由有關機關下發的對房屋有居住權利的證明文件。
2、權利性質不同。居住權是占有使用權;而居住證是行政許可權利。
3、設定人不同。居住權由房屋所有人設立;居住證由相關部門設定。
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屋能設立居住權登記。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一條的規定,除轉讓抵押財產需要抵押權人同意外,其余抵押人可自行就該抵押財產進行占有、使用、收益。因此,抵押人可以在抵押財產上另行設立居住權。
但是,即使抵押人依法設立居住權,也因抵押權設立在先,后設立的居住權不能產生對抗先設立的抵押權的效力。
不動產證的產權人具有居住權和使用權,沒有產權人的允許其它人是不能居住的,所以不動產證的產權人決定其房屋使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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