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哪兩種_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哪幾種?
特邀律師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12條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下列三種: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種勞動合同的特點是,勞動關(guān)系只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存續(xù),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種勞動合同德特點是,勞動合同沒有確定的合同終止日期,只有在符合法定或約定的條件下,勞動關(guān)系才可終止。
分為三種: (1)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雙方約定合同有效的起止日期,也稱定期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雙方?jīng)]有約定合同的終止日期。 (3)已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以完成某項工作或工程為合同的終止日期,工作,工程完成后,合同自行終止。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簽訂一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超過的部分,也就是額外的一個月屬于無效部分,也就是說在這一個月中,員工因為試用期所享受的與正式員工不同的福利代理,都屬于不合法的,員工都可以去申述或仲裁。比如,試用期和轉(zhuǎn)正后的工資不同。另外公司也不可以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來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期也需要一個月,而不是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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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這個勞動合同期限和試用期的期限,我們國家的勞動合同法是有明確規(guī)定的。但是勞動合同無論是試用期內(nèi)還是正式期內(nèi),那么都應(yīng)當在簽訂勞動合同的30日內(nèi)給員工購買社保,所以說這一點是沒有辦法改變的,也就是說試用期內(nèi)的員工是依法享受社保待遇的。那么這個勞動期限是怎么規(guī)定的呢?我們就把這個勞動合同法的明文規(guī)定給大家看一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里面有明文規(guī)定的: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wù)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所以說這個試用期限是根據(jù)你簽訂勞動合同的長短來決定的,一般情況下是不得超過6個月,所以說試用期超過6個月就屬于一個違法的。當然你的這個個人社保,在試用期內(nèi)的第1個月實際上就應(yīng)該購買,這也是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guī)定的。你無論你的試用期有多長,那么只要簽訂了勞動合同,30日內(nèi)就應(yīng)該依法給員工購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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