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要另一方給撫養費_離婚協議不用一方出撫養費可以反悔嗎?
特邀律師
應該到法院立執行案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判決離婚的,一方撫養孩子,另一方半年或一年給付一次撫養費。
協議離婚的,應當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按協議給付撫養費,然后再申請執行。
到法院立執行案件,需要帶已經生效的法律文書、法定代理人身份證。自己應當知道或者通過主審法官查詢對方身份證號碼。能夠提供對方經常居住地、聯系方式等。
立案時填寫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的信息,包括姓名、住址、聯系方式、身份證號、執行依據、申請執行標的額、以及對方財產情況等。
按照執行時效的規定,法律只支持時間未超過二年的撫養費。
不需要交納申請執行費,法院將在執行過程中直接從對方扣除。
填完申請執行書和申請人、被執行人相關信息后,等待法院審查是否符合立案標準,待法院決定立案并將案件信息錄入法院系統執行案件網后,主動或等待通知聯系執行法官,催促盡快執行。
執行法官會依照程序送達執行通知書、網上查詢被執行人銀行存款和車輛、債券投資等信息,發現后即可以采取凍結、查封、扣押等措施。
對于不履行法律義務的被執行人,也可以拘留,納入失信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行為等。如果確實無財產可供執行,可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待具備條件時再恢復執行。
總之,現在法院執行工作已經得到全社會的關注和支持,好的執法環境將有助于撫養費案件的執行。
謝謝邀請;世界之大,真是無奇不有,連這種問題做父親或者是母年人的也問得出來,只生孩子,不養孩子,天底下就沒有這么讓人惡心的人。這是嚴重的違背人類道德,觸碰做人底線的問題,不怕戳脊梁骨你可以不撫養孩子。
男女雙方感情不和導致離婚,其實最受傷害的就是無辜的未成年孩子,再對孩子不負責任,不撫養孩子,能對得住天地良心嗎?無論你是協議離婚,還是走法律程序依法判決離婚的,不落實好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問題是絕對不允許離婚的。
依照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離婚,雙方有共同擔負起對未成年孩子的撫養義,有保障未成年孩子接受教育和身體健康方面的責任。這個義務必須履行到孩子年滿18周歲成年,才算終止責任。
就算你離婚不要孩子,不是說因為離婚孩子就不屬于你的,孩子和你的血緣關系是一輩子也改變不了的。你不撫養孩子可以,你只要敢和孩子立下字據,是你自動放棄了孩子對你的贍養權,在法律上你和孩子才能撇清一切關系。到你老了,行動不便了,就會讓你知道錯字是怎么寫的。
當然可以反悔并要求對方出撫養費。
因為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系是基于血緣關系而產生的,不管父母是否離婚,對于未成年子女都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這既是人倫規范,也是我國婚姻法的規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 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所以說,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于情于法都說不過去,因為在夫妻雙方離婚之后,一方直接撫養孩子,不直接帶孩子的一方應當支付撫養費,這在離婚協議或判決書中都會明確要求的。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是法定義務,如果孩子確實有需要的話,單方扶養發生了困難,可以代孩子起訴要求另一方的你今后支付撫養費及教育費等。當然你也有探視權,這類事情盡量協商好,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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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的我覺得就是不講理了
1.起訴了,讓法律來制裁,這種的比較耗費時間和精力
2.自己心狠一點也不管,這種有點不太人道
3.找對方的爸媽,一般老人喜歡孫子,他們可能會管,可能會要
4.找到他們單位
當然最后還是希望能夠和平相處
現在知道為什么寧愿選擇凈身出戶也會離婚了、在你身邊既可怕又可憐,你怎么會有這個想法的,即時離婚了,她也曾經是你的最愛,也是你孩子的母親,永遠改變不了的,怎么忍心有這個想法的,逼死她你很開心嗎?那你就要,如果孩子以后長大了,知道你是這么對待她們的母親,你老了也不會有好下場的,你前妻把一切給了你,結果讓她失望了,心寒至及,才選擇,離婚的吧?面子沒了,孩子沒了,活下去的勇氣、……真的已經很慘忍了,如果你有本事不會有這個想法的,你自己好好賺錢把孩子帶 好讓她放心,才對的起她當初選擇你的理由,以后她真的有錢了,一定會給孩子的,你該好好反省自己都做的什么事呀?
感謝悟空小秘書邀請!
看了這個問題我很為你難過。
這樣的事那里也有,這樣的人你找到也沒有用。這樣的人你還是放棄了吧!
你一個人帶孩子不容易,讓孩子健康快樂長大就足夠了。這也是你努力奮斗的動力。
人呀,我覺得老年人說的對,人不能一步錯步步錯了。
你的婚姻失敗了,你們有協議,如果能找到他,你不能有憐憫之心。可以到法院起訴。法院會有辦法幫助你。
你的婚姻失敗了,你不能讓生活再失敗。
我的身邊有你這樣情況的人。
她們離婚后,自己頑強的生活。放松心情,自己把痛苦深深地埋在心里!
她們不讓自己的孩子覺得父母離婚了,孩子有悲觀情緒。想方設法的為孩子尋找快樂!她們的孩子也上了大學。
我有你這樣情況的朋友和親戚。
為什么讓你放棄,我怕你走不出這個怪圈。如果你的氣憤自己消化不了,你可能會托夸你自己的身體。
為了孩子,自己想開點。離婚了就是路人。
自己干嘛和路人過不去呢!
好好想想,我說的有沒有道理。
只有你自己走出這個怪圈,放棄追討你就會輕松了,人輕松的生活也挺好!
能接受我這個觀點嗎!
祝福你們母子健康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