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繼承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_婚后繼承所得屬夫妻共同財產嗎?
特邀律師
如果房產證上還有你父母的名字,也有你的名字,拿只能說共同共有,或說贈與了你一部分,你父母還是有份額得。
婚姻法第三部司法解釋所說的是父母買方給孩子,并把房子只登記在自己孩子的名下,那么此房產是贈與自己的孩子,是其孩子的個人財產。與你的情況是不一樣的。
因為你父母的份額是你們繼承而來的,而不是在生前將份額轉給你。我個人認為應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基于你的利益,你也可以主張你父母把此房子的全部所有權贈與你。
謝邀,婚后繼承父母的房產離婚時是夫妻共同財產嗎?這要視情況而定,如果在你繼承父母的房產時,父母有特別的書面說明,此房產的繼承權,由你獨自一人享有(法律文書,公證書,等等),那么你所繼承父母的這處房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你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對此房產進行分割。如果你父母沒有特別的書面說明,那么你所繼承父母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夫妻一方有權要求對此房產進行分割。
先說結論,一般來說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看一下《婚姻法》中怎么說的吧。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的意思是,一般而言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遺囑中確定了只屬于子女一方的財產。則為其個人財產。
因為規定的比較模糊,也沒有相關司法解釋去詳細解釋。
所以,各地區法院對于這點口徑略有不同。
部分法院認為一定要明確在遺囑中寫明只屬于一方,才算是其個人財產。
也有部分法院認為,只需要在遺囑中寫明繼承人姓名,即屬于其個人財產。
上海的裁判口徑偏向于第一種觀點。
當然,如果都沒有遺囑的話,那當然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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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附加條件是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