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起訴離婚時間間隔規定_民法典第二次起訴離婚間隔時間?
特邀律師
如果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成功,在沒有新理由,新情況的前提下,6個月內不準再訴訟離婚
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判不離,第二次起訴會判離婚。兩次起訴要時隔六個月。
司法實踐中,法院會再給雙方緩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會判不離;但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離婚時,就會判離的。
只要與第一次起訴時間間隔六個月以上,就可以再次起訴。但是,起訴離婚的次數不是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依據。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前提條件就是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確實無法在一起生活。
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边@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后,是否準予離婚,不取決于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梢姟案星槭欠翊_已破裂、調解無效”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確定準離與不準離的原則界限。它有兩層含義: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或沒有完全破裂,即使調解無效也不準離婚。
新民法典實施前起訴離婚,第一次不判離,第二次起訴的時間是多久?
關于起訴的時間,無論是現行的婚姻法,還是民法典,是沒有多大改變的。
對于婚姻案件的審理,也需要一定的時間。通常一審期限按照簡易程序需要三個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個月,二審期限是三個月,合起來一個離婚案件從頭到尾少則3個月,多則9個月。
假如在第一次提出離婚判決不準離婚的情況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訴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要在六個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訴訟。
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從時間上計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兩年左右。這還不包括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況。
綜上所述,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原告想再次提起離婚訴訟需要等六個月時間,但有例外情況。
所以,新民法典對于起訴的時間,沒有規定,主要的規定還是在民事訴訟法中,時間沒有改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