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兩千塊錢半年沒還_別人欠我兩千塊錢不還怎么辦?
特邀律師
區區2000塊,你又何必掛齒,或許人家暫時沒錢還,確有困難。你得看他是沒錢還,還是有錢不還,這是區分人的品質問題。
當初借你錢的原因是什么?就欠你的錢?還是欠有好多人錢都沒還?這能看出來他是什么樣的人。
你若不不不向她提不要,也許她會真忘記一干二凈想都想不起來啦!您不知道現如今有一種病流行特厲害,叫健忘癥!類似遇到借別人錢的事情特厲害!
我也有這樣經歷,這種人算“朋友”?
說起這個問題,我還真的深有感觸,同時也為自己當年的愚蠢深深地自責、痛心過。說起來話長……上世紀九十年代中期,這個讓我認清什么是“發小、同學、最可信賴的朋友”怎么讓我失望、憤恨過。
1995年,他(杭州山水廣告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我的小學同學以缺乏公司流動資金需要老同學幫忙的名義開口向我借人民幣五十萬元,出于同學情誼以及當時他的各種“誠懇、可憐”,更主要的是因為當時自己“混”的不錯,就出手借給他三十八萬人民幣,當時他打了借條,以他個人名義借的,三個月后全額歸還,利息按當時銀行利息計算。而后到了歸還借款的時間他以各種的托詞、借口搪塞我,當時我還天真的認為他這么一家“大”公司最終也不會賴我,再說他有家、有老婆有兒子,總不會逃到哪里去,他家住在岳廟后面的棲霞嶺,那邊的房子當時也值個百八十萬吧。隨后發生的事情讓我這個不諳世事的蠢人目瞪口呆,首先是借款的時間超過一個月后我聯系他時他總是好話說盡(什么馬上有一筆大款子要進來,到賬后馬上打給我啊、什么他們公司馬上要股份制,到時候給我干股等等)也許是我太笨、或者過于相信什么“出卵”兄弟,小學同學,出于義氣還有面子,那個時候我的工作也比較忙,所以當時就相信了他的鬼話,接下來事情就越來越不妙了,起先讓我感覺到他在回避,給他打電話語氣吞吞吐吐,或者各種咬牙切齒的保證、或者干脆回避,給他傳呼機留言也沒有任何回應。到了1996年,借款時間已經超過一年多了,我終究按捺不住了,去了他公司(以前總認為他們做生意的要面子,更要信譽,如果去討債會對他公司的發展不利,事實證明,我當時為惡人考慮太多了),他不在(其實后來我知道他這個時候已經好久不去公司了,可能是在躲避象我一樣的討債人),他的副總在,副總推說老總出差了,從這以后,我又去過他公司幾次,各種表象告訴我,這家公司很不景氣,根本就沒幾個人在上班了,這讓我越加不放心……那段時間因為找不到他這個人,我就去了他家,結果他老婆告訴我他們早就已經離婚了,財產協議離婚時分割清楚了,然后我又讓律師朋友去民政部門查看了他們的離婚協議,事情正如他老婆說的一樣。接下來我該怎么辦,那段時間自己放下工作到處尋找他,終于有一天一位與我同樣在尋找他的人找到我,他有線索,知道他躲在哪,結果我們在他情人(就是當初他公司的那位副總)家里找到了他,他見到我們時又是故技重演,發誓賭咒、百般保證,這個時候我再也不信了,就與那位朋友一起把他扭送到他的戶籍所在地公安分局經偵科(現在想想當時真不應該這樣做),結果他在警察的訓斥督促下重新寫下了借條,警察告誡他如果再逃就對他不客氣什么的(警察私底下跟我們說這種“麻袋”根本就沒有錢),這次以后的二十多年里,我就再也沒有見到他了,有人說他去國外了,也有人說他躲在杭州鄉下。前不久,我抱著試試看的心態給他原籍住地的社區(西湖區棲霞嶺社區)打過電話,接電話的大媽告訴我這個人聽說早就死了……各位朋友,也許你們會說當初為什么不去法院告他,其實當初我們國家的法院對待民間借貸糾紛真的沒有什么好辦法,我即使去法院告他又能怎么樣?先不去說那個時候已經根本找不到他了,即使把他“抓”到法院他沒錢又能把他怎么樣(這是當時法院的一位朋友詰問我的原話),當時的無奈可想而知。
以上就是我借錢給別人的真實事例,現在我手上“捏”著一張廢紙(其在公安分局經偵科寫的借條),每每看到都是揪心的痛,痛心疾首又有什么用,只能當做這輩子的教訓了。
最后我想借此平臺的一角發泄一下自己這幾十年(咎由自取)所造成對失信人的憤懣……原杭州山水廣告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馬慶:你的所作所為,讓你的兒子都會蒙羞。盡管現如今我的“憤懣”是這么的蒼白無力,但竊以為“憤懣”也算對地下這個人的聲討吧!
敘述能力、寫作水平有限,敬請包涵,謝謝大家!
感謝邀請回答!
如果借給對方千兒八百的,年數又長,勸你就算了,就當給狗買狗糧了,就當給子孫喝了幾罐奶粉吧,要不然,你能怎樣?暴力逼討是違法的,搞的不好還要吃官司。
1999年我借給一朋友兩萬元開店(做防盜門窗)他主動講給利息一分,并立下字據。
第一個月開始就沒給一分利息,本來沒借錢給他前,他還天天開門營業,借錢后,這龜孫子把門關了,天天在外吃喝嫖賭,根本見不到人。
2007年,我從外地回來,偶然碰見他,他皮笑肉不笑地說,大哥!這幾年混得不好,沒錢還你,我硬讓他重立字據,將借款日期改到當年。
這小子至此似人間蒸發一樣,再不見蹤影,后來聽人說,他攜帶全家去福建廈門躲債(不止欠我一人錢)
2016年,聽一朋友說,他回到家鄉,我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將他堵在家里,他在新地方做了一幢近500平米的洋樓,其氣勢不遜于豪華別墅。
我想,這下能要到錢了吧,沒想到,他說錢都用在蓋房上了,沒錢還。
遇到這種人,能有什么轍?
無奈之下,我就坐在他家不走,迫使他簽下協議,一年內籌錢還清。
直到去年十月,他才將兩萬元還清,前后近二十年。
借錢容易,還錢難啊!
可以通過起訴的手段來將錢要回。 一、一般情況,起訴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起訴狀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數提交副本;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轄權的證據; (4)其他證據。 二、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系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刑法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罪,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判刑前提是借錢不還,然后被借人首先要到法院去起訴,由人民法院判決后,如果當事人拒不還錢,就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但在執行期間,被借人需要提供被執行人有財產而不還錢的證據。 處罰:《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原告勝訴后,被告就應依判決向原告歸還借款、利息等,若被告仍然不履行,原告可依最終的生效判決要求法院執行被告財產,若原告已申請財產保全,則法院可直接執行被告被查封的財產,若原告之前未提財產保全,也可在執行程序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請求法院執行,實現原告債權。 擴展資料: 民間借貸一般注意事項: 一、訂立書面協議,并妥善加以保管; 二、協議的內容要合法,要具體明確,通常應載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幣種、數額、用途、期限、利息、還款方式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三、借款期限屆滿后,要及時追討,防止超過訴訟時效。 資料:百度百科-民間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