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寫的女方名字離婚后歸女方過戶_結婚后買的房登記在妻子名下離婚后歸女方所有還需要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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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他前妻的配合及出面辦理手續,此交易不受法律保護。雖然房子是屬于夫妻共有財產,但是剛好只在女方名下,所以離婚后不用辦理過戶手續,只要離婚協議或判決書有體現該房
沒有他前妻的配合及出面辦理手續,此交易不受法律保護。
雖然房子是屬于夫妻共有財產,但是剛好只在女方名下,所以離婚后不用辦理過戶手續,只要離婚協議或判決書有體現該房子歸女方所有即可。
你好,嘉興海寧專業律師陳赟會為你解答。一般情況下,不動產的所有權歸屬以登記為準,有特殊約定的除外。因此,雖然婚后共同購買,但登記為女方,且離婚協議約定房屋歸女方所有,則該房屋無需辦理過戶登記。
需要住房貸款還清,有房產證,契稅證明。土地證。
雙方一起持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住房三證,
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住房析產過戶給女方,重辦女方一人名字房產證,
費用200元,沒有其他稅費。
一、屬于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后進行分配。 二、不屬于共同財產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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