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房子公證給孩子_離婚后房子公證給孩子?
特邀律師
公證,不代表住房產權已經發生了轉移,只要沒有辦理過戶,住房產權還是屬于原房主登記人所有!
孩子未成年,也可以擁有只有他一人姓名,屬于他個人的住房!
建議是,你和原配偶把住房協議好,直接辦理過戶在孩子名下手續,重新辦理只有孩子一人姓名房產證就可以,
需要孩子出生醫學證明,以及孩子合法監護人持身份證戶口本,一起辦理手續。
就把你上述的分割方式,寫入你倆離異協議,在雙方一起簽字按手印,然后到公證處,把這份離異協議做個公證,注意保管,就可以。需要說明的是,離異了,你倆都還是孩子監護人和撫養人,不存在監護人是一方,撫養權是歸一方,需要把孩子撫養問題撫養費支付方式額度,也寫入離異協議,處置住房,規定是需要你倆一起持有證件簽字,才可以,。需要等貸款還清之后,才可以依照離異協議把房子過戶給孩子。
這樣寫是不行的。
房子離婚時歸誰就歸誰,不能現在歸她,將來再歸孩子。
要明白的是,如果離婚時房子已經歸她,那么她就對這套房子擁有處置權,可以抵押,可以買賣。如果又寫將來再歸孩子,就等于她對房子沒有處置權。這是矛盾的。
解決的辦法是,離婚時直接寫房子歸孩子,孩子成年后過戶。現在她可以替孩子維護管理,可以在房子里居住。
但是問題又來了。如果你們已經離婚,房子已經屬于她的個人財產。此時再從新對該房產進行約定,是否屬于對方的單獨贈與。如果是,那么這個贈與是隨時可以撤銷的。因為這已經不是離婚協議的約定,而是離婚后財產處置。關于這一塊,司法上應該是存有爭議的。離婚時離婚協議沒有考慮妥當,離婚后再處理就很麻煩。
作者建議,如果簽訂離婚協議的補充協議,最好辦理公證手續,因為公證的贈與不能撤銷,這樣或許能夠幫你化解一些風險。
希望上述回答能夠幫助你。
您好,夫妻在離婚前可以協商分配財產,如果協商不成的話,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一般來說,人民法院會根據夫妻婚后的所得財產進行分配。至于房子給孩子的話,您一個人同意是沒用的,即使做了公證也只是把您應當得到的那一份給了孩子。如果想讓孩子得到房子的話,還是建議您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