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男方房子過戶給女方_男方婚前房產離婚后要過戶給女方可以嗎?
特邀律師
男方婚前購房,全款,登記在男方名下的,該房產屬于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婚姻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存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婚后男方將該房產過戶登記給女方,可以視為男方將房產贈與給女方。在該房產變更登記完成后,該房產就不再屬于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了。此時,該房產是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還是屬于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簽訂有書面的財產協議約定該房產歸女方單獨所有,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根據財產協議的約定,該房產就轉變成為了女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男方無權分割該房產。如果沒有簽訂相關的財產協議,僅是贈與給女方,那么該房產由男方的婚前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都有權利要求分割。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分。當然也會結合實際情況和個案情形,綜合考慮具體分析,對分割的份額作出調整。以上,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更多婚姻家事財產方面法律問題可關注,私信咨詢。
男方沒有當然的“居住權”,但這個也沒有絕對的限制。房子在法律上雖是孩子名下的,由于未成年,事實上有權決定男方可否留居的很可能就是女方,所以,這事需要雙方協商。
如果夫妻協議離婚,房產歸女方,三年了男方拒不配合過戶,怎么辦?
向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辦理過戶
如果夫妻一方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均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后一方仍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向房管局送達執行通知,就可以過戶了。
簽完協議還有可能出現反悔的情況,如果夫妻一方反悔,起訴到法院要求變更或撤銷離婚協議,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會受理。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女方提起訴訟要求男方配合過戶,實質上是一種確權之訴,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女方在《離婚財產分配協議》簽訂之后不超過二十年均可以提起訴訟。
離婚后房產過戶是否需繳納契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的規定,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 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離婚后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繳納契稅。
離婚協議雖然有法律效力但是卻沒有強制執行力,離婚協議不履行就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只能訴訟,為了防止簽訂離婚協議后一方不履行,可以在離婚時到公證處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
你好 首先要看,女方是通過什么方式離的婚, 如果是協議離婚 ,在離婚協議里如果約定了房產給女方 ,那么正式辦理完離婚手續之后 ,該協議就生效了 ,如果男方不配合女方辦理過戶手續 ,女方可以拿離婚協議到法院去起訴 。
如果雙方是通過法院起訴離婚,如在判決書里明確載明了房產給女方,如男方不配合女方過戶,女方可以拿離婚判決書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