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工作經歷無社保_工作兩年公司沒交社保我該怎么辦?
特邀律師
這個其實有很大風險,涉及到一個人的誠信問題。而一個人的能力大小姑且不論,誠信在領導眼中意義非凡。沒工作和交了兩年社保明顯證明你報考時撒謊了,如果政審的人比較看中這個,你又不能合理解釋的話那就比較麻煩了。最嚴重的是政審不合格,取消錄用然后遞補,當然一般不會。
報考公務員,如果人家要求基層工作年限了,那么你必須得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即使報名時不需要,等筆試通過到資格復審的時候一定會用到)。 一定要提供。雖然很多招考單位沒有明確要求提供社保明細,但是基本上工作經歷證明主要靠繳納社保的明細來確認。主要原因是現在隨便找個公司簽個合同蓋個章是很容易的事情,造假成本低。 只能算一年零九個月的工作經歷,按不滿兩年算。
謝邀。
樓主能在這樣的企業待兩年,說明對企業還是有一定滿意度的。當然,像樓主描述的這種公司真還不少,比如說門面式服務行業和作坊式生產企業乃至淘寶電商企業等等。
先不說維權的事兒,之所以這些企業敢不簽合同.敢不給加班工資.不給年假,主要基于幾方面原因:1.員工維權意識薄弱或是怕增加維權成本不想去維權。2.企業基于成本考慮壓榨員工的違法成本低,加上職工維權的少,客觀上助長了企業違法氣焰。3.全社會勞動合同遵法.守法.宣傳的氛圍和意識仍不夠。以及部分勞動行政部門的有意無意的偏袒用人單位導致職工維權步履維艱。
只有當每個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個體勇于.敢于且容易維權時,企業才不敢肆無忌憚的侵害我們的合法權益。也不會造成法律和現實執行的兩張皮現象。
那回到樓主的問題上來,如果維權的話,從現實操作經驗來看,跟企業協商簽勞動合同.要求補發加班費和給予年假估計是走不通的,勢必要進行勞動仲裁乃至向法院起訴維權。
下面就樓主的情形應該有哪些合法權益進行說明:
1.工作兩年未簽勞動合同,應該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7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2.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要求公司補發加班費。
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的具體標準是: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3.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給予年薪假或是補發應休未休年休假期間3倍工資。
《勞動法》第45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首先概括一下,你辭職后可以獲得雙倍工資,經濟補償金,以及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
第一,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得,勞動者最多可以請求十一個月的雙倍工資。
第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對于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未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勞動者可以直接辭職,并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因為你工作了兩年,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每滿一年一個月工資,所以你可以請求兩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根據勞動合同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未為你繳納社保的,你可以去社保征繳機構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但是記住,這種情況不可申請勞動仲裁或者起訴,仲裁委和法院是不受理社保糾紛。
因此,我建議你先和公司協商確定,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還有補繳社保,如果不肯,直接離職,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提起勞動仲裁,要求支付雙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然后去社保征繳機構投訴,要求用人單位補繳社保。
應該是可以的 只要你現在工作的那個事業單位愿意配合你政審并且出具各種證明就可以
不用保險,只要單位給你開具兩年工作經驗的證明就可以,社保證明只是證明方式的一種,如果單位不給你開證明,用勞動合同都行。如果勞動合同都沒得,那就只有再想辦法了。
不,不,不,并不是單位沒有給你交社保,事實上你的社保單位不可能不交,只不過因為這兩個月處于疫情影響下的特殊時期,國家出臺了惠企幫扶的政策,其中一項就是免除一些企業最近三五個月的社保費用,你們單位很可能享受了這種政策優惠,所以才會出現你說的這種情況。但即便如此,國家也僅僅是免除一些單位應當承擔的部分社保費用,至于員工個人部分的社保費用還是由員工自己承擔,所以按道理來說單位還是應該跟往常一樣從你的工資里面扣除社保費的,所以你的社保應該是不會有變化的。現在就看你的工資里面是否扣除了個人承擔的社保費,如果單位從你的這兩個月工資里面扣除了你的個人部分社保費,那就說明單位在正常給你繳納社保;如果你這兩個月的工資里面沒有扣社保費,那就說明單位確實沒有給你交社保,那你需要長單位問清楚,到底是為什么沒有給你按時交社保。
從你的問題來看,你在單位工作兩年了,單位一直都按時給你繳納社保,只是最近的這兩個月有異常,如果確定單位沒交社保,那很可能是因為單位沒錢交社保,所以出現暫時性的緩交社保費,這種情況完全可以理解,所以你要做的就是問清楚單位繳納社保的情況即可,知道單位沒交社保費的原因就行,后面等單位有經濟效益了一定會補上的。而且目前各地的稅務局接手了企業的社保繳費事務,因為疫情的影響稅務部門也允許單位延遲繳納社保費的,在單位資金緊張的情況下,這種延遲繳納社保的情況很有必要,但一旦單位有錢了,肯定會給你們員工補繳社保的,就算單位不補,稅務局也不會坐視不管的。所以你大可放心,你的社保繳費情況無論如何都不會受到影響的。
綜上,你要做的就是搞清楚單位到底是否享受了國家的社保減免政策,還要查清楚你目前的社保繳納狀態是否正常,如果發現異常,你要去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或者財務部門咨詢社保繳納的情況,你搞清楚這些事就行了,其他的事不用你操心。
朋友你好,讓我來給你回答點現實有用的吧。
現在要看你的需求是什么?補繳還是賠償?
只要存在勞動雇傭關系,公司就應該為員工辦理社保,這是國家勞動法規定的。你應該到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投訴你的公司,申請勞動仲裁,讓單位為你補繳這兩年的社保。需要帶的證明:勞動合同,工資條等。
所以勞動合同和工資條、工資流水一定要有。
如果什么有效的證明都沒有,到勞動局保障部門反饋情況,都是會給你回復的。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用,也愿你維權成功,加油!看好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