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口頭協議有效嗎_口頭約定在法律上有效嗎?
特邀律師
口頭約定是否有法律效力?有結合事實和證據進行判斷。比如說口頭約定達成了協議,并且一方按照協議協議已經履行了,另一方不履行義務,這時候守約方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口頭約定是可以有法律效力的。
你這個情況的難點在于他只支付了前兩個月的工資,而且給的應該是現金,如果對方不承認支付工資的話,那么雙方之間的口頭約定是沒有履行,護林員看護樹林的行為可能就是義務行為。是否能夠適用無因管理,那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這個情況還有一個疑點,近十年的時間沒有支付工資,肯定有其他的間接證據可以證實,護林員按照口頭約定履行了看護樹林的義務,方從這個角度,找一下相關的證據。
從三個方面回答您的問題:
1.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2.合同的效力。
3.合同的成立。
第一個問題:合同的形式
法律允許當事人訂立書面協議,也允許口頭協議和其他形式的協議。但是: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除外。也就是說除了這幾種是可以用口頭合同的。
第二個問題:合同的效力
合同是否有效主要是取決于它的內容,通常只要合同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就是有效的。根據法律規定:
只要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沒有采用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且損害國家利益;雙方沒有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雙方沒有以簽訂合同的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簽訂合同的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
第三個問題:合同的成立
一般來講雙方達成一致合同就成立了,特別是口頭合同情況下。
不過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必須公證、鑒定、第三方見證等條件完成后才成立的,必須完成這些條件時才成立。
所以,非特定情況下,合同一般是成立時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程律師在這里要借平臺提示大家:口頭合同雖然方便,但是一旦發生糾紛,就會陷入“空口無憑”的困境,所以為了自己的權益著想,還是“白紙黑字”是首選!
首先口頭協議具有法律效益,但你無錄音無法證明該協議 其次既然協議無效,那你也可不必遵守,也可隨時走人而且要錢, 再此,綜合上述,老板不結賬放人就是一種違法,因為你們沒有任何合同證明你必須做夠兩個月。
不可以,沒有為什么,空口無憑
謝謝,針對您的問題,首先解除勞動合同分為員工主動提出解除和公司主動提出解除,至于口頭提出解除是否有效,我想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回答您。
一、員工以口頭的方式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相關法律法規表明,必須以書面的方式提出。口頭提出,公司不會承認,法律法規也不會認可。
2、隨著互聯網時代的發展,書面提出包括哪些形式呢?(1)寫紙質的離職申請書;(2)通過郵件、通訊軟件的方式,前提是你要證明雙方的軟件能代表你本人和公司。
(3)通過快遞掛號信的方式寄給公司。
(4)如果真的想口頭提出,那得有錄音證明,而且要證明口頭提出的對象能代表公司。而這種證據采信度均不高,不建議采用這種手段。
二、公司以口頭的方式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要確定的是,公司不是自然人,不肯定有口頭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而我們所說的口頭方式一般一定是公司的某個人,比如人力資源部的負責人,甚至是公司的法人代表。
2、這些人如果要代表公司,必須有公司的授權,一定是有蓋有公章的授權文件。
3、所以公司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第一個關鍵前提就是必須要有蓋公章的紙質文件,比如“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者是有員工本人簽名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離職申請表等。
4、對于員工自離的情況,公司同樣可以通過快遞掛號信的方式通知員工。
綜上所述,我想應該可以清楚了解口頭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效了。基本上口頭的方式在大多數情況都是無效的,因為出了問題對方肯定不認,而且證明難度大。所以解除勞動合同時,還是以書面紙質的方式比較有效,同時自己做好留存證據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