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工資形式包括_工資包括哪幾種形式?
特邀律師
主要有 稅收收入、國債、罰沒收入、規費收入、國有資產收益等。
工資隨著勞動的大小而上下浮動。
隨企業經營成果的好壞和職工個人勞動成果的大小而變動的一種勞動報酬形式,是我國企業工資制度改革中試行的一種新的工資形式。按其浮動幅度的大小,可劃分為全額浮動和部分浮動兩種。
全額浮動是不規定上限和下限,把職工的全部工資總額 (包括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貼等) 同企業經營成果的好壞和個人勞動成果大小掛鉤浮動;部分浮動是將工資總額劃分為兩部分,一部分作為保底標準工資,一部分作為浮動工資。這部分浮動工資一般同獎金、津貼捆在一起使用。
擴展資料
浮動工資標準是在當前我國企業現行工資等級制度缺乏定期提高工資標準的情況下出現的一種變通辦法。它的基本做法是:企業在國家規定的參考工資標準的彈性幅度內,自行規定一個上限和下限;
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和職工的技術等級、勞動貢獻等因素,在規定的幅度內上下浮動。企業經濟效益好有支付能力,則實行較高的工資標準;反之,企業經濟效益下降,則實行較低的工資標準。浮動的工資標準只在本企業內有效。
參考資料來源:
發放工資目前普遍有兩種形式:一、通過銀行間接把工資發放到職工手中。二、以現金方式直接發放到員工手中。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種形式。基本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一)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的勞動報酬,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年底雙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結算的業務提成等;(二)無確定支付周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的獎金、津貼、補貼等。擴展資料:工資支付的項目,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3) 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1.稅收,這是最主要的; 2.央企上交的利潤; 3.其他收入,如罰沒收入等。
計時工資,計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目前,薪酬已不是單一的工資,也不是純粹的經濟性報酬。
從對員工的激勵角度上講,可以將薪酬分為兩類:一類是外在激勵性因素,如工資、固定津貼、社會強制性福利、公司內部統一的福利項目等;另一類是內在激勵性因素,如員工的個人成長、挑戰性工作、工作環境、培訓等。如果外在性因素達不到員工期望,會使員工感到不安全,出現士氣下降、人員流失,甚至招聘不到人員等現象。另一方面,盡管高額工資和多種福利項目能夠吸引員工加入并留住員工,但這些常常被員工視為應得的待遇,難以起到激勵作用。常見的有:崗位工資制、績效工資制、混合工資制也稱機構工資制、年薪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