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辭職后工資要壓一個月_在外打工要壓一個月工資,為什么,合法嗎?
特邀律師
應該可以,你在辦理辭職手續時,按照勞動法要求,單位必須給你結清所有工資薪酬。本身拖欠工資一個月,單位就已經違反勞動法。所以辦理辭職手續時,你可以理直氣壯要求補足工資,而且最好查詢一下單位應該為你繳納的社保是否已經補足。如果單位不能按要求補足工資和社保,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反映。(一般電話是12333)。也可以向當地總工會反映要求維權。
作為一個執業律師接觸過類似問題。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部印發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因此,根據上述規定,單位壓一個月發工資屬于拖欠工資的行為,除非員工表示同意。
希望能幫到您。
任何拖欠工資的行為都是違法的,但是違法成本并不高,除非員工去告公司,否則沒有人會去查。即使員工去告公司,經過勞動仲裁調解,公司會把錢給你,但前提是你辦理了離職手續。
如果你還沒辦手續離開,公司會說你造成損失,兩邊說不清。勞動仲裁也會建議你先辦完辭職手續,公司再把工資發給你。
建議去勞動仲裁,解決不了就去法院。不過一般勞動者會權衡值不值得,耽誤時間,耗費精力,如果錢不多,很多人就放棄了。
這個問題可以拆解成兩個問題來回答。
被公司開除
是為什么被開除的?
第一,員工有過錯。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勞動者有過錯時用人單位可以辭退的情形,也叫過失性辭退,比如在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標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徇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等等,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辭退是沒有問題的。
第二,無緣無慮辭退。這種情況下下用人單位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于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
拖欠工資
首先要明白一點,不管因為什么原因離職,協商一致也好,開除也罷,都不能拖欠工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是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的法定情形之一,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綜合兩個問題,員工被開除,并且拖欠了工資,員工可以申請仲裁,查清被開除的原因,針對拖欠工資的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