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辭職怎么處理_休完產假就辭職,可行嗎?
特邀律師
您好,
休完產假后的職場之路如何走,這個問題還是建議女性朋友們能在懷孕之前就好好思考,而非等產假結束時才想到。
一般來說,如果寶媽想要繼續回到正式雇傭的公司上班,家里有人幫忙帶孩子是一個回避不了的大前提。家里有祖輩、育兒嫂、或者是孩子爸幫忙帶孩子,上班才成為可能。否則一切免談。
分享一下自己上班十幾年的所見所聞,也從側面反映一下不同城市的職業女性在生育與職場的選擇偏好。
我在上海工作,基本上我認識的一線城市的女同事們、女同學們,包括我自己都是一休完產假就跑回原公司上班的。上班比帶孩子輕松多了,有沒有?職位、工資等也都維持產假之前的水平。還有一些女同事、包括我自己后續因為表現突出得到了升職、加薪。我所經歷過的公司都是世界500強外企,公司文化大多以人為本,遵紀守法,對于女性員工十分友好。他人口中什么故意調崗降薪、刁難懷孕女員工,產假回到公司職位已被人頂替等狗血劇情從未出現過。
而我認識的在小城市工作的的幾位女親戚,基本上一懷孕就直接辭職了,更談不上什么產假。寧可放棄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也要辭職回家休息的不在少數,生完孩子后思量重回職場的更是寥寥無幾。喪偶式育兒、相夫教子幾乎是她們認為天經地義的事。有一些經歷了老公出軌,離婚失去孩子撫養權的也有,反正也毫無資本捍衛自己的利益。
兩者的差異,我認為來自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
大城市所具備的工作機會的數量、質量給寶媽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 大城市的生活壓力與社會氛圍使得寶媽自力更生、自強不息的信念不易因生娃而動搖;
- 具有重回職場意識的寶媽通常比沒有此意識的寶媽更加能吃職場的苦、"皮實"。這點請別誤會,有人更樂意吃工作的苦,有人則樂意吃全身心帶孩子沒錢的苦。家里有礦的不在討論之列。
因此,如果您所在的單位從歷年經歷來看屬于正常對待員工的類型,那么完全可以回去繼續上班。在還沒實現從產假到工作的心理與節奏上的穩妥過渡,就貿然辭職,對自己無任何好處。后面發現有更好的機會那是另外一說,或跳槽,或發掘好的自由職業項目,均可從長計議。
不管以什么方式,保持精神獨立與經濟獨立對您和孩子十分重要。祝您好運!
先說可行的情況,那就是如果公司本來也不想要你了,巴不得你休完產假就辭職呢,因為產假后還有一年的哺乳期,屬于三期之一,公司如果想辭退你都費勁,正好你自己走了,多好。
我之前有一個同事,產假回來后就要求漲工資,要求月薪漲3000,當然公司沒同意,最后按正常漲薪比例給她多漲了一些,但是距離3000還差的很遠。然后她開始故意和領導對著干,指責領導水平太差,還要她教,就差謾罵了。她還反過來指責領導難為她,說想辭退我直說,于是領導明確跟她說,你現在哺乳期我不會辭退你了。過了不到一個月,她就主動提辭職了。
她為啥敢那樣對領導?因為她知道我們守法,如果辭退她肯定要給補償金的,哺乳期基本得按2N給了,她自己就是HR她明白的很。但是她沒想到領導不但忍了她,看著她作,還明確告訴她不可能辭退她。于是主動辭職了,領導長舒一口氣,總算去了這個麻煩。
再說不可行的情況,那就是你隱孕入職或者入公司后馬上懷孕生娃,這種情況休完產假就離職挺沒職業道德的。隱孕對我們公司來說沒出現過,因為入職體檢有胸透這種項目,孕婦不能做的。但遇到過入職后很快懷孕的,生完孩子繼續在公司工作了挺久,這樣也算公司沒白招這個人。
現在條件越來越好,有個別校招女大學生在崗前培訓時就懷孕了的。我個人不是很認可這種方式,你至少要給公司做出一點貢獻才好意思休五六個月的產假把工作讓別人幫你干吧。一進來就懷孕生娃的,產假回來后很可能沒崗位,加上你沒有建立好良好的“群眾關系”,內部調動的崗位你不知道或者人家不認可你,那最后你不得不離職了的話,你怎么和下一家公司說你的情況?人家會不會擔心你再來這么一次?
我的觀點是正常情況不能辭職
1,有了孩子花銷比以前要多很多,
現在外邊的情況也不容樂觀,工作也不是一下就可以找到的,
2,在你能勝任工作的條件下,沒有做出損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公司給你調崗或把你辭退是違勞動法的,你現在屬于哺乳期,根據勞動法規定,公司是不準許辭退或變相調崗逼迫員工辭職的行為,
3,你現在是哺乳期每天有1H的哺乳假,一旦離職,到下個單位你是不會享有的,
4,現在寶寶還小,重新找工作用人單位也會考慮會不會由于寶寶太小影響工作
5,若公司逼迫你離職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若你考慮寶寶太小,沒有經濟壓力的情況下,可以與公司協調進行部分補償,然后辭職
以上是我個人的觀點
我自己就是例子。
在當地鎮政府上班,合同工。編制內的產假是158天,我是98天,從上班到休產假之前,沒有請過一次假。就這樣三個月產假結束,我去上班,發現辦公室同事很冷淡,不像之前那么有話說,三個月工作幫我分擔,我也理解。之后,辦公室主任有意的為難,安排工作都把我避開,開會,活得所有的事情都跟我無關。主動提出自己工作做完了,他們那邊有沒有我能做的,主任說沒有,平時也愛搭不理,感覺在辦公室是多余的。
這樣熬了一個月,孩子生病沒辦法只能厚著臉皮去請假,主任說他沒有權利批假,找了分管領導批了一天假。回來主任臉色更難看了,有一天分管領導下來辦公室,主任不在,讓我去隔壁部分幫忙兩天,那邊忙不過來,我想著是分管我們的領導,我也不能拒絕,主任回來我就跟他說某領導下來安排工作你不在,讓我去隔壁幫忙,他說讓我自己看著辦。我忍無可忍,好吧,我辭職。他二話沒說,讓我寫辭職申請,立馬寫了就辭職了。
最主要是自己不是編制內,別人就能受欺負,都是欺軟怕硬,一個辦公室的老員工四十多歲,一個星期就星期一早上來喝杯茶就走了,就沒有人管,拿著公務員待遇,唉!
可以以小孩無人照顧為由請假呀!
不過正規企業產假期間是有工資的,也有生育津貼報銷,可以等產假結束后再提出辭職。
如果你生育保險足額繳費的話,產假工資是由社保基金支付的,但是單位代繳的四金中個人應繳部分還是應該由個人承擔,單位可以要求你支付個人應繳部分。盡管你的合同是今年4月份到期,按規定可自動延續至哺乳期(生孩子后12個月)結束。在此期間如果辭職,須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出書面報告。個人建議盡量在產假結束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否則一旦產假結束再申請的話,你需要再在單位工作1個月,希望你認真考慮。
剛休完產假,那么應該就還在哺乳期了,
你之前有沒有出現重大違紀行為達到被辭退的情況出現?如果沒有,公司無權與你解除勞動關系。
根據國家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有明確的規定:第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此,如果你無任何重大過失,企業無故辭退你的,需要支付2倍經濟補償金給你,經濟補償按你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按一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你解除勞動關系的,還要在另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即2N+1。
因此,如果你符合以上情形且沒有足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或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