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約定算合同嗎_口頭約定能成為合同嗎?
特邀律師
從三個方面回答您的問題:
1.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2.合同的效力。
3.合同的成立。
第一個問題:合同的形式
法律允許當事人訂立書面協議,也允許口頭協議和其他形式的協議。但是: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除外。也就是說除了這幾種是可以用口頭合同的。
第二個問題:合同的效力
合同是否有效主要是取決于它的內容,通常只要合同的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就是有效的。根據法律規定:
只要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沒有采用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且損害國家利益;雙方沒有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雙方沒有以簽訂合同的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沒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簽訂合同的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能力……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護。
第三個問題:合同的成立
一般來講雙方達成一致合同就成立了,特別是口頭合同情況下。
不過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必須公證、鑒定、第三方見證等條件完成后才成立的,必須完成這些條件時才成立。
所以,非特定情況下,合同一般是成立時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程律師在這里要借平臺提示大家:口頭合同雖然方便,但是一旦發生糾紛,就會陷入“空口無憑”的困境,所以為了自己的權益著想,還是“白紙黑字”是首選!
1、口頭約定也是存在的,但是只限于臨時工,或者低于一個月工作期限的工作。2、《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這種有記錄的或者有證據能夠證實的口頭約定,也是一種協議方式,是受法律保護的。違約需要按照相關約定賠償
馬穎秋律師解答:您好,很榮幸能夠回答您的這個問題。人們往往錯誤地將合同理解為“書面合同”,認為只有白紙黑字地寫下來的才是合同。其實,除了書面合同以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更多的是以口頭合同的形式存在的。例如:我們日常購物時的討價還價,從法律角度看就是一個訂立合同的過程。口頭合同和書面合同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并且訂立過程很方便快捷。只是由于口頭合同一旦發生糾紛,很難證明合同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因而對于一些較為重大的事項,還是建議盡量采用書面合同。另外,有一些特殊事項,法律規定只能采用書面合同的形式,口頭合同是無效的。按照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也應當采用書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