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沒達到交房標準哪里投訴_不符合交房條件交房投訴到哪個部門?
特邀律師
如果開發商違規交房,沒有提供房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話,可以向房管局投訴,向開發商索賠。 具體說的話,開發商在交房的時候應提供“三書一證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質量認定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尤其重要。何謂兩書? 兩書指的是《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維修的,應在《住宅質量保證書》中明示所委托的單位。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質量等級;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3.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墻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沙1年;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管道堵塞2個月;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采暖期或供冷期;衛生潔具1年;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準等加以說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項,一般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開發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委托監理的應注明監理單位; 2.結構類型; 3.裝修、裝飾注意事項; 4.上水、下水、電、燃氣、熱力、通訊、消防等設施配置的說明; 5.有關設備、設施安裝預留位置的說明和安裝注意事項; 6.門、窗類型,使用注意事項; 7.配電負荷; 8.承重墻、保溫墻、防水層、陽臺等部位注意事項的說明; 9.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律師提醒:《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都是由開發商自己擬定的,然后到房產局備案。 一般來說,兩書只是告訴你如何使用房屋、應該注意什么、保修時間等,并不代表開發商承諾了責任。由于大部分兩書都不寫明違約責任,業主一旦與開發商有相關糾紛,告上法庭,法庭判案基本會以合同為主,兩書僅作參考使用。因此,業主在簽訂合同時,應把與質量相關的問題明確寫入購房合同,以免上當受騙。 何謂一表? 一表指的是《竣工驗收備案表》。為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工作,建設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竣工驗收備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地址、規劃許可證號、施工許可證號、工程面積、開工時間、竣工時間、各單位(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質量監督等單位)名稱; 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意見; 三、竣工驗收備案文件清單,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分5項,其主要內容為室內環境檢測報告和勘察、設計、施工、工程驗收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及驗收人員簽署的竣工驗收原始文件; 2、規劃許可證和規劃驗收認可文件; 3、工程質量監督注冊登記表; 4、工程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 5、消防部門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6、建設工程檔案預驗收意見; 7、工程質量保修書; 8、住宅質量保證書; 9、住宅使用說明書; 10、法規、規章規定必須提供的其他文件。 四、備注。 【提示】:《竣工驗收備案表》是目前收樓環節中最應該注意的文件,按照有關規定,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是“黑樓”,是不能入住的。
按揭還沒辦就交房,只能說明開發商實力或銀行方面出現拖延了,不知道預售證什么時候拿到的,還是銀行貸款額度出問題。明確1點,交房是開發商把房子交付你使用了,按揭是你付錢給開發商,簡單點,你現在是先上車后買票,你擔心什么?其次,首付款收據你跟開發商都有,所以正常情況下他不會要你的收據的。
房屋交房是不符合交房標準,業主有權拒絕收房,可以向當地的行政主管部門投訴,也可要求開發商進行修整,修整好了再收房。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買賣合同中的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轉移,而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應以房產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為準。因此,如果合同中對交房的履行標準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就應以房屋所有權證取得的時間為交房時間。因此雖然已經將房屋建造完畢并通過竣工驗收,但沒有在約定期限之內辦好房產權證,構成延期的,應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一) 延期交付,經催告后開發商在合理期限內交付的,購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請求開發商按延期天數承擔違約金賠償。
(二) 開發商延期交房,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沒有履行的,但是給出延期交房的理由,這種情況下購房人沒必要解除購房合同。雖然不是因為不可抗力或合同約定的免責理由,但屬于購房者能夠承受的范圍,例如開發商資金出現問題導致停工了一段時間現已恢復等,購房者可以選擇等待并且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金賠償。
(三) 開發商延期交付,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沒有履行的,也不給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脫逃避的,買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賠償自己的損失。
總之,購房者遭遇延期交房時對于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理由不可能知道的很清楚,或者知道的并不是真實的理由,所以除了可以選擇上面的解決方式,還需要注意一些其他事項,例如:簽訂購房合同時要注意合同中關于交房日期的規定,延期交房的處理等,如果沒有約定,要簽訂協議。盡量在購房合同中體現出這個問題,以便發生問題的時候有據可查。
一旦發生交房逾期,買房人可以催促房產商盡快履行交房義務,同時還可按照合同約定追究房產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