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犯出獄后債務_詐騙坐牢后還需要還錢嗎?
特邀律師
答:需要。
【法律法規】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
需要。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根據《刑法》規定:1、第三條詐騙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為人認罪、悔罪的,可以根據刑法第三十七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諒解的(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2、第四條詐騙近親屬的財物,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詐騙近親屬的財物,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具體處理也應酌情從寬。
你可以向法院要錢去,如果嫌疑人有能力退贓的話已經退給法院了,沒有能力的話量刑會重,證明他確實無力償還,你找他他也是沒有能力,牢都坐了,真有家屬早就給你了,還能輕判了。
最后告訴你,不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只有民事債務問題,你可以去找他要,但是警察不會再去抓他了。詐騙犯也是人,希望你們好好和解對大家都好。原則上不需要再還債,這里的債說的是他因為詐騙而產生的債。
如:李四詐騙張三一百萬元,期間李四因詐騙罪被判處徒刑5年。
一、被判詐騙罪,詐騙的受害人能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的物質損失,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
刑事訴訟法解釋第139條規定:被告人非法占有、處置被害人財產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法第36條規定,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刑事訴訟法解釋第138條規定,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也就是說,只有人身權利受到侵犯或者財物被毀壞這兩種情況下才能夠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詐騙罪,是典型的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的犯罪,所以應該適用刑訴解釋第139條的規定,即便受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
同時,詐騙罪在判決時,按照相關規定除了判處相關刑罰之外,人民法院會責令其退賠受害人的相關損失。同樣的,刑事判決書已經對受害人的損失進行了判決,你就算另外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基于一事不再理的原則,人民法院也不會受理,但如果經過人民法院退賠或者追繳仍舊不能彌補受害人的損失的,受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二、是不是詐騙罪坐了牢,錢就不用還了?
不用還了,這種表述是不準確的。
1.退賠或追繳是基于刑事判決書作出的。這種判決書的執行不像我們民事判決書的執行,民事判決書對方拒不履行的,我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刑事判決書不能申請強制執行。而是根據最高院關于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執行的若干規定: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執行,也就是說,刑事判決書生效以后,審判庭應當及時將案件移送立案部門審查執行立案,立案部門審查完結后,移送執行機構進行執行。這里的執行說的是退賠或追繳。涉及到公安在偵查時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過程是比較復雜的。
2、執行局在執行退賠或追繳部分采取的手段基本和我們民事強制執行一致。重要的是,如果查明被告人確實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仍舊會依法終結本次執行。假若,你再次提起民事訴訟,法院的執行的手段是一樣的,查明被告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仍舊會終本。而你還要掏出一筆訴訟費來,你說劃算不劃算?
仍然應該償還欠款的。犯罪分子因構成詐騙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只是承擔了應承擔的刑事責任,但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應負的民事責任。對于被害人而言,在犯罪分子承擔刑事責任后,仍有權要求犯罪分子歸還被詐騙的財物或賠償相應的損失。而對于被詐騙的財物,正常情況下可由公安機關在偵查期間進行追贓,也可以由法院在判決中責令退賠。如果公安機關未能追回贓款,法院也未進行處理的,被害人可以自行向對方要求退贓或賠償,如果對方拒絕的,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歸還被詐騙的財物或賠償相應的損失。
從法律上講,詐騙罪是指“虛構事情,隱瞞真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而在現實生活中,受害者都是在自己的錢“要不回來了”才選擇報警的。而對于罪犯來說,都是“實在拿不出錢了”才走進監獄的。所以即使罪犯真的出來了,恐怕能“拿回錢”的希望也比較渺茫。因為在開庭前,法院都會做犯罪嫌疑人親屬的工作,告知“如果積極退還贓款,法院在量刑時能減輕對被告的刑事處罰”。一般來說,這是要回錢的最關鍵的時刻,如果這個時刻那個戴上手銬的人還不吐錢,恐怕今后真的沒有希望了。恕我直言!
詐騙犯罪給被害人造成物質損失的,行為人除了承擔刑事責任(坐牢)外,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賠償被害人損失——還錢),只要行為人有償還能力,這是應盡的法律義務。 《刑法》第三十六條 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