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競合是一罪還是數罪_想象競合什么意思?
特邀律師
想象競合是指行為人實施一個犯罪行為,其犯罪結果侵害兩個或兩個以上權益,觸犯兩個或兩個以上罪名。
想象競合是一種與其他犯罪形態有顯著區別的犯罪形態。
想象競合不同于單純的一罪,也與實際的數罪有所區別。
想象競合與單純的一罪區別在于它實際危害了數個社會關系,觸犯了數個罪名;想象競合與實際的數罪的區別在于它只有一個行為,缺乏構成數罪的全部和完備的要件。
數罪并罰,是指行為人至少有兩個以上的犯罪行為,按照刑法的規定應并罰,屬于實質的數罪。 想象競合是行為人只有一個行為,但是觸犯了兩個罪名,按較重的規定處罰,屬于實質的一罪。 想像競合犯與數罪并罰的區別要點是一行為還是數行為。例如,盜竊既遂后,為了破壞現場或者為了泄憤報復而又故意毀損數量較大財物的,是數行為。因為盜竊這一行為己經結束,而后又產生新的犯意(毀壞財物)并實行了相應的毀壞財物的行為,又有另一行為,所以是數行為,應當認定為數罪,實行數罪并罰。這與為了盜竊而砸壞汽車玻璃不同,后者僅有一行為。
1相同點: (1)在主觀方面都是在一個意圖支配下,產生數個罪過 (2)客體上,行為都是作用于數個不同的客體 (3)罪名上,它們都觸犯了不同的罪名 (4)處罰上,一般都采用從一重罪處罰,不實行數罪并罰 2不同點 (1)在性質上,想象競合犯是實質的一罪,牽連犯是實質的數罪,處斷的一罪 (2)主觀上,想象競合犯的數個罪過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而牽連犯的數個罪過都只能是故意 (3)客觀方面,想象競合犯實施的是一個犯罪行為,而牽連犯實施的是數個犯罪行為這是兩者的根本區別 很高興回答樓主的問題 如有錯誤請見諒
首先,想象競合犯是實質的一罪,而牽連犯是處斷的一罪。
其次,想象競合犯是指行為人基于一個犯罪意圖所支配的數個不同的罪過,實施一個危害行為,而觸犯兩個以上異種罪名的犯罪形態。
牽連犯是指行為人實施某種犯罪,而方法行為或結果行為又觸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態。
從兩種犯罪形態的定義中可看出,想象競合犯實際上只有一個危害行為,而牽連犯則有數個行為,如方法行為、結果行為。
最后,想象競合犯的處斷原則采用“從一重處斷”,不實行數罪并罰。
牽連犯的處斷原則是:凡刑法分則條款對特定犯罪的牽連犯明確規定了相應處斷原則的,無論其所規定的是何種處斷原則,均應嚴格依照刑法分則條款的規定,對特定犯罪的牽連犯適用相應的原則予以處斷。除此之外,對于其他牽連犯,即刑法分則沒有明確規定處斷原則的牽連犯,應當適用從一重處斷的原則定罪處刑,也不實行數罪并罰。
我打個比方吧,當年我就是這么比較形象去記憶這二者的:
想象競合說的是一個行為觸犯了不同罪名,但是事實上法條競合也是觸犯不同罪名(此處的罪名特指刑法分則的四百多個罪名),區分的關鍵在于想象競合的罪名之間其實是沒有包容的關系的,如詐騙與敲詐勒索,但是法條競合的罪名是有包容關系的,相當于一般情況與特殊情況的關系,如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
再來解答樓主的疑惑,詐騙罪與敲詐勒索罪侵犯的都是被害人的財產權利不假,但是手段是有區分的(此二罪皆為行為犯),前者是利用對方被騙后自愿的心理,后者是利用對方恐懼的心理,所以是為二罪,且此二罪法理上并無包容關系。而舉例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我們可見,合同詐騙事實上是詐騙的一種形式,從法理上是包容于詐騙罪中的,只不過因為國家打擊需要,而特設出特別罪名,所以詐騙罪與合同詐騙罪是為法條競合犯。
如有不理解,歡迎樓主共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