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拘留所要帶什么東西_拘留所可以送什么東西?
特邀律師
這個應該不需要帶什么東西,直接接人就是了,什么也不要。如果那位是煙民,你可以帶包煙,被拘留多日沒煙抽估計會憋壞的。
去監獄看望犯人需要帶好本人的身份證,聯系好接見時間:各分監區罪犯的接見時間統一由獄政科負責安排,每個監區接見時間不同,。接見親屬范圍:罪犯的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親屬或監護人。每次接見不準超過三人(包括小孩)。
接見準帶物品:文化、技術、政治、法律書籍;由監獄醫院大夫開具處方并經院長批準的原包裝藥品,所帶藥品須以監獄醫院院長當日檢查鑒定;為罪犯存零花錢每人每次不得超過人民幣500元。干警對接見親屬所帶物品應進行檢查,按規定準帶物品,應裝入袋中,標明所屬人姓名,統一放在物品存放處。對不準帶入的物品(除貴重物品外)交干警統一保存,由干警發給親屬領取物品憑證牌,待接見完畢后領取帶走。
可以的,但是要看你送的是什么東西?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是可以送進去的,現金也可以送,但是要存到你拘留所的賬戶上。總之要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就可以。
行政拘留探視一次看相關規定。被拘留人的近親屬、單位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可以探視。
1、《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并經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的規定,可以去探望。
2、被處罰人的親屬、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預約,在拘留所規定的探視時間可以對執行拘留的被處罰人進行探視。
3、探視時,可以攜帶日常用品和食品(食品需要經拘留所值班民警檢查),其他的東西一律不得攜帶給被處罰人。
4、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
5、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
6、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金由拘留所登記并統一保管。拘留所民警應當與被拘留人當面清點、核對后填寫被拘留人暫存物品、現金收據(一式三份,一份由被拘留人收執,一份連同物品、現金存保管室,一份拘留所留作存根),注明物品、現金的名稱、規格、數量、重量、特征等,由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簽名確認。 發現被拘留人攜帶違禁品或者其他與案件有關的物品的,拘留所應當填寫被拘留人違禁品、涉案物品移交清單(一式三份,被拘留人、拘留所和拘留決定機關各一份),由送拘人員、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簽名確認,經拘留所領導批準后移交拘留決定機關依法處理。
一是問清時間,不要8點去,發現人六點已經放了;
二是準備些衣物,可以出來后更換一下;
三是準備好通訊工具;
最后提醒一下,盡量不要讓什么社會朋友接走,家人最好接回家。
1.如果是犯人進去什么都不能帶,包括衣服只能穿里面的。一切生活用品(牙刷毛巾飯盆)里面有人發的。
《拘留所條例》第十一條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對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攜帶的物品進行檢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現金由拘留所登記并統一保管。檢查發現的違禁品和其他與案件有關的物品應當移交拘留決定機關依法處理。
2.原則上只可以送衣服與錢,衣服不能帶拉鏈、鐵器等,扣子也要拆下來才可以送進去。如果是異地且只拘留五天時間,就不用寄了,因為東西也沒有寄到,人就釋放了。
您好。如果提前有時間進行準備的話,將平日身上貴重物品如電話,手表等留在家中,帶兩套換洗用的內衣褲,視個人經濟條件帶些現金,以便在拘留所內購買日用品,食品之類的,做以上準備就可以了,除此以外的其它物品,也禁止帶入監管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