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可以告重婚罪嗎_非婚生子,沒有同居犯重婚罪嗎?
特邀律師
男方的另結新歡的行為,不屬重婚罪,你如果控告他重婚罪法院肯定"駁回起訴‘’或判他無罪。
我為什么這么說呢?
首先,我們來談一談什么叫"重婚罪‘’,我國法律規定的重婚罪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之規定的:有配偶而又與他人結婚或明知他人已結婚而重婚的行為,一旦構成該罪依法應當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婚罪的特征:主體身份男女一方已是法定己婚狀態,也就是在婚姻登記機關依法辦了婚姻登記的已婚狀態,主觀上明知自己或明知對是法定己婚狀態,而客觀仍要去與對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領結婚證)或與之同居并對外以夫妻關系相稱的行為。而在此筆者要特別強調我國法律對有效合法婚姻除實質要件須符合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以外,法律更強調"己婚‘’的形式要件:A,在國家規定的婚姻登記注冊的行為要件,B,由登記機關給夫妻二人頒發的“結婚證"即書證要件。上述A、B二要件缺一不可,當二者均具備系法定的"已婚‘’狀態。
現在我們又來看看你的‘’前夫"是什么狀套?在與你之前他已依法與他的前妻解除了婚姻關系,而與你同居生活而且還生育了孩子,他是未婚身份,而你也是未婚身份,在均符合結為夫妻關糸實質要件這么長的時間內,你們二人并未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手續,因此,你和他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關系,你們二人的同居關系并不受法律保護。
既然,你的"夫"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丈夫",他在法律上仍處于"未婚"狀態,那么,他以未婚身份與她人另結新歡即結婚登記辦證的行為是合法的,其合法的婚姻關系是要受到法律保護的。反到是你現在不能再與他有與夫妻生活相關的行為,如有,那是違法的,是會受到法律制裁的。
可能,有人要說:你與他同居其間生了孩子是事實婚姻關系,事實婚姻期間與她人結婚也算是‘’重婚‘’嘛。的確,在一九九一年之前我國法律承認"事實婚姻",也就是不經婚姻登記機關而共同同居生活的‘’事實婚姻‘’,而一九九一年國家民政部新修訂的《婚姻登記條例》就明文規定:結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領證,國家不承認事實婚姻。所以,你與他的同居的所謂事實婚姻法律上是不認可的。
至于同居期間他借你的錢,那是你和他的另一層借款關系。
綜上所述,你和他不是夫妻關系,你控告他"重婚罪"不成立,法院會駁回你的起訴或判決他無罪。
以上分析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歡迎指正。
在結婚后和別人非婚生子算重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從刑法學傳統理論上定重婚罪有兩種類型:一類為法律婚,另一類為事實婚。
1、法律婚 法律上符合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的婚姻而構成重婚罪的叫作法律婚,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領取結婚證的重婚。法律重婚以完成結婚登記作為非法婚姻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雙方是否同居都無法改變婚姻關系成立的事實。
2、事實婚 雖沒有進行登記結婚,但卻公開以夫妻名義長期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事實上的婚姻關系,對這種事實婚,在婚姻法上是不予保護和認可的,在刑法上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即事實重婚應以重婚罪論處。最高人民法院在1994年12月14曰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施行后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規定:“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跫罪處罰”。由此可見,在刑法上事實重婚姻重婚罪論處,是為了更好的懲罰犯罪,保護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關系,并非是對事實婚姻的法律承認。
據相關的司法解釋,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
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姻)。
01.如果他在跟你辦理離婚登記前又與其他女性辦理結婚登記,這才構成重婚罪!
02.在你們未辦理離婚手續之前,他明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繼續和對方生活在一起,懷孕生子,形成了事實上的婚姻,這也屬于是重婚罪的范疇。
你可以以重婚罪起訴離婚,并可要求對方在精神方面做出相應的賠償。
03.在你們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他只是出軌第三者,但并沒有和第三者辦理結婚登記,或者是并沒有形成事實上的婚姻,這構不成重婚罪。
這只能說他婚內行為不檢點,對婚姻不忠實,或者是說他品質惡劣,道德敗壞。
這是我對重婚罪的膚淺認識,希望能夠幫到你。
我還有一些話要對題主說, 婚姻必須切實平淡,似細水長流,平淡才能長久,細水才能長流,但平淡不等于無味,細水不等于完全波瀾不驚。
否則就是走入婚姻的另一個極端,也是婚姻的另一個死角,淡而無味毫無新鮮感才是婚姻最大的致命傷,希望你有所感悟!
既然已經離婚了,就不要再回頭,把以后的日子過好就行了!
當然不能算啊。都什么年代了?未婚同居生子的事多了去了。
不是那女的厲害,就是那男的太沒用了,煮熟的鴨子都能飛走,還怪別人高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