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用勞動嗎_行政處罰影響子女嗎?
特邀律師
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拘留和坐牢,被關押和監管,都是限制人身自由的,這點上都是一樣的。
但二者又不同,拘留是短期的羈押,坐牢則是固定期限的監禁。拘留是違法處罰或涉嫌犯罪被偵查的強制措施,坐牢卻是被定罪判刑后的執行刑罰。
目前我國法律法規中,對拘留有三種情況:
一、刑事拘留
指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偵查中對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強制措施,刑事拘留是為了保證刑事偵查工作順利進行,被拘留后一般根據案件情況,可能被采取向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捕,或被改變其它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偵查終結后,按刑事訴訟程序可能接著審查起訴、審判判刑。
根據法律授權,具有刑事拘留決定權的機關是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檢察機關。刑事拘留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實際處罰,而是一種臨時羈押措施。所以,法律上對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羈押時間上,都做出嚴格限制及延期的審批規定。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明確規定羈在看守所羈押。
二、司法拘留
對違反和妨害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情節嚴重行為,人民法院對其予以司法拘留,在一定期間內限制其人身自由。違法行為人被人民法院決定司法拘留后,一般由人民法院法警將其押送至拘留所執行。
三、行政治安拘留
這是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違法行為,予以的法律處罰。行政治安拘留的決定權由公安機關行使,被行政治安拘留人,在拘留所執行。
而坐牢或服刑,就是依據《刑法》被人民法院定罪判刑的罪犯,在監獄執行刑罰。罪犯在監獄執行刑罰,根據其刑期長短從死緩、無期、有期和拘役等不同刑種服刑,接受教育和參加勞動,表現好的符合條件可以依法被減性,獲得新生,重歸社會。
你說的拘留應該是行政拘留吧。行政拘留和勞動教養都是行政處罰,屬于“人民內部矛盾”,二者的區別在于:
1、違法程度不同,造成行政處罰不同。拘留輕,勞教重。勞教是行政處罰中最重的方式。
2、時限不同,行政拘留最高15日以下,而勞動教養則從6個月到2年。
3、處罰的地點不同,拘留多在當地的行政拘留所,勞教則在勞教所。
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不同,后者屬于犯罪分子依照刑法規定應受到的處罰,判刑后應當投入勞動改造,即俗稱“勞改”,正在服刑勞改的犯人稱為“勞改犯”。
針對這個問題,其實不能以單純的行政拘留來判定是否會被開除,而是要結合公司的規章制度來看。
一、大家也都知道《勞動合同法》規定,只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司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所以,公司不能直接以員工被行政拘留作為理由而辭退員工。
說到這里,大家千萬不要覺得有這個規定就可以松一口氣。
公司的套路永遠沒有你想象的那么簡單,不,公司的套路你根本想象不到!
沒錯,公司的確不能以行政拘留等處罰作為理由而辭退員工,但員工被行政處罰總會有個原因吧,比如打架斗毆、偷盜、參與賭博等等。
說到這里,可能有人明白過來了,員工因為打架斗毆被開除的不在少數,所以,公司完全可以換一種理由來開除員工。
如果您覺得這樣就是公司最大的套路,那么你想錯了!
很多公司會在嚴重違紀的條款中加上一條“員工因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而受到公安機關、派出所處罰的”,而且公司的規章制度制定公示流程都沒有任何問題。
那么員工如果因為賭博、打架、偷盜被派出所抓到了,而且給予了處罰,公司在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也是可用“嚴重違紀”為由開除員工,并且這個也是有實際案例判決的。
也就說,公司不以你被行政處罰來開除員工,而是變成員工嚴重違紀的行為來開除。
所以被行政拘留15天,能否被公司開除,要看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公司處理的理由什么!
感謝您的提問,我來回答:
不少家長在受到行政處罰冷靜下來后,會擔心自己的沖動是否會對子女的人生造成不良影響。下面,我就受到行政處罰的家長,會不會影響子女考公務員來詳細說一下,因為只要符合條件考公務員,那你子女干別的工作更沒問題。
首先我先明確告訴您,您受到的是行政處罰,不是刑事處罰,所以對您孩子以后考公務員沒有影響。但是做父母的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否則可能會害人害己。
有些家長以為只要孩子筆試、面試和體檢通過就萬事大吉了,卻忽視了正式錄用之前的考察(也就是俗話說的政審)流程。考生一旦政審不合格,即使筆試、面試成績非常優異,也不能被招錄為公務員。 由于考生年齡普遍不大,一般不太可能自己犯事,導致考生政審不合格的原因主要來自父母等直系親屬。
如果因為自己的行為不當,殃及家人的前程,真的會追悔莫及!所以為了家人能有個好的前程,請各位一定要注意:
一是做個守法公民,不要觸犯刑法,這里面就包括醉駕,請各位酒君子,以后千萬不要有僥幸心理,否則真的是害人害己了。
二是不要被迷惑,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或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伙。
三是別當老賴。
作為父母,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因為這不僅關乎自己更關乎你的家人,為了讓我們的孩子健康茁壯成長,我們應該做一個好榜樣,而不要成為“壞榜樣”,讓孩子為我們的不當行為“買單” !
希望能滿意我的回答。我會隨時通過視頻和微頭條形式,分享公務員職場及公考方面的知識和內容,歡迎關注!
我國現行法律拘留可分為三種: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
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法或者違反縣以上行政法律、法規應受到治安處罰的人,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縣級公安機關決定,期限一般在十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十五日。行政拘留可以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經公安機關審查批準也可以保證人、保證金形式暫緩執行!
司法拘留:是指人民法院為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對實施嚴重妨害訴訟的人限制短期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法有規定可以訓戒、具結悔過、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緊急情況時對于犯罪嫌疑人采取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一般為七日,檢察機關審查批捕七日共計十四日。特殊情況不超三十七日!
以上三種拘留只有行政拘留是一種行政處罰、其它二種是一種保障措施而已!
根據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規定三種情況影響公務員錄用,行政拘留一般不影響公務員的考試錄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