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三金和彩禮歸誰_離婚時彩禮如何處理?
特邀律師
如果結婚時間不長,一般在兩年以內,彩禮按照規定是應該返還的;雖然結婚時間較長,但在離婚是因彩禮所負債務未還清,彩禮也應該返還。三金中的個人繳納部分,在婚姻存續期間繳納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取得三金的夫或妻應該給對方補償,一般是婚姻存續期間個人繳納部分的一半。
離婚,彩禮和三金照常規應該歸還原主,如果其中有何特殊原因,雙方可商討拿出一個辦法,來合手情理解決也可,但必須在自愿的原則下達成共識方可。
兩年多的婚姻,性格不合而離婚。
婚姻就是柴米油鹽醬醋茶,各種味都有。你倆的婚姻,缺少一根捆仙繩--孩子。夫妻兩年的時間在一起,如果沒有采取避孕的方法,而沒有孩子就是不孕。
現在沒有孩子,又性格不合,清官難斷家務事,真的不知說什么好。日子各過各的,好合好散也許緣份已盡,未尚不是好辦法。至于彩禮錢多的話退部分也可以,普通老百姓養兒娶媳婦不容易。不退也行,兩年多的婚姻, 老公又先提出來的離婚,法律也不支持。
本次重點,給你倆今后人生路幾點建議,一上醫院檢查身體,到底是誰不能生育,及時發現早治療。二婚姻大事,不可草率。再婚后個性不可太強,不要總是性格不合。出現了三婚,四婚那到底是哪個不好呢?大家都會知道,影響不好。
如這個是屬于戀愛時見證真情的互贈品?就不在家庭財產之列,可以不還。如果當時是按結婚彩禮給你置買的就不同了。一般來說彩禮應該有一份彩禮清單,這份清單上會注明彩禮物品金額的。既然是離婚,就應法律程序辦了,家庭中的一應財產法律上都有公正的賠付法。如果你不走法律程序,私協離的話,就得看你們雙方的道德良心說話了
離婚需要退彩禮三金看情況而定。當事人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應當返還彩禮: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謝邀。離婚鬧彩禮一般是結婚時間很短而出現的問題。要不要歸還?如果是騙婚,當然必須歸還,法律也會支持。如果是其他原因則一言難盡。追討彩禮可能不僅為了錢,還有氣。為此對男方而言最好把怨氣化為大度大氣。過去老百姓有一句話:老婆死了,還抱著睡鞋何用?看破些,能追回多少算多少,追不回來也罷休。就算失誤付出的學費好了。
剛結婚就離婚,彩禮和三金照常規應該歸還原主,如果其中有何特殊原因,雙方可商討拿出一個辦法,來合手情理解決也可,但必須在自愿的原則下達成共識方可。
說說我現在的自己吧,和我老婆結婚一年了,戀愛到現在前后三年多。去年9月10號領證到今年9月20分開。一年多點,沒孩子沒辦婚禮。她也準備和我離婚。她說我對她不好,不愛她,兩個人性格不合,生活中也會偶爾吵架拌嘴。在我個人感覺沒有原則性的錯誤的前提下離婚如(賭博 不正混 工作三天打魚兩天曬網,嫖娼 出軌 打她 罵她等等 )如有上述情況我也能接受她提離婚。可是這些我都沒有。而且吵架拌嘴不是夫妻中在常見不過了的嘛,工資從去年7月10號發工資到現在每個月7000工資都準時給她,個人零花錢500每個月。只會少不會多。而她現在還要堅持,我也看開了,作為男人和我個人的想法,離婚可以,一年多工資我可以一分不要了。戒指手鐲 項鏈兩萬多我也不要了。但是16萬的彩禮必須一分不少的給我。16萬對我來說也是辛苦努力出來的,我父親多年前不在了,是我和我媽媽省吃儉用省出來的。更因為這個不單單是一筆錢。更是一種我對你和對兩個人這場婚姻的態度。既然她個人主觀覺得我不好,那就好聚好散,但是目前說只愿意給我六萬就草草了事。我是接受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