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職員工補償_被辭退后有補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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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個問題,需要明確一個前提條件,就是公司辭退員工的理由是什么?這會涉及到公司辭退員工是否合法的問題。
因為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勞動者有法定的過錯,公司是有權將勞動者進行辭退的,并且辭退之后,公司是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及相關的賠償的。所以不能簡單地說,公司辭退員工,就一定要向勞動者進行賠償。
第二個就是,如果公司辭退員工是沒有法定理由的,那么公司有可能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這時公司是需要向勞動者進行賠償的。
賠償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個是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就是說,不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賠償,而是要求繼續回原單位進行工作,這是一個請求。另外一個就是,如果勞動者認為已經跟公司鬧僵了,即使再回去工作也沒有什么意義,那么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單倍的經濟補償金是工作一年給一個月的工資,工作不到半年的給半個月工資,工作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也給一個月工資。所以對于公司辭退員工的這個問題必須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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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實際用工而形成的一種社會關系叫勞動關系 ,按照表現關系分為以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為紐帶,符合我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那么當員工主動解除勞動關系能否獲得經濟補償金?我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律師365來幫您解答疑惑!
一、 合法勞動關系和非法勞動關系的界定。
《勞動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第19條再次強調“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這里的“應當”即“必須”,可以看出合法勞動關系排除了以口頭形式訂立勞動合同及建立所謂事實勞動關系的情況。合法的“法”指《勞動法》。從立法上看,勞動關系的確立,必須存在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要件,用工雙方通過簽訂勞動合同、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既是依法維護勞動關系雙方合法權益的需要,也是為勞動爭議的處理提供了直接依據。
二、主動勞動關系解除經濟補償金支付的法律規定
(1)《勞動法》中未規定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進行經濟補償金。但《經濟補償辦法》中規定了用人單位存在拖欠工資及少付工資情況時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分兩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即該辦法第3條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種情形即該辦法第4條規定的“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勞動法意見》第40條對于勞動者按照《勞動法》第32條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范圍作了解釋:“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1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但應按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從解釋的另一方面看依據《勞動法》第32條第2、3項則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勞動爭議解釋》)均明確,用人單位在五種情況下,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
三、我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
1、認真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找出與自己情況相符的條款予以重點研究。
2、核對有無簽署勞動合同,及您在職時間。
3、若未簽署勞動合同,那么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章,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系。已建立了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合同。
4、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5、針對未訂立書面合同的情況,勞動者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予以維權。
綜上所述,當員工主動解除勞動關系時,按照法律規定人事單位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金。如若用人單位克扣或拖欠工資,在解除勞動關系是與補償金一起發放。對于自己的勞動利益我們要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現如今勞動關系復雜多樣,我們要拒絕非法勞動關系,要學會用法律來委會自己的利益。以上就是律師365給您的建議。更多關于勞動糾紛的問題您可以通過網站與我們的律師進行咨詢。
個人主動辭職依勞動法相關規定公司是不用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的。企業支付勞動者補償金是在兩種情況下產生,一是企業辭退勞動者,或協商解除合同由企業提出。二是勞動合同期滿后企業提出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
一般來說,主動辭職,公司是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
如果是在職期間,公司沒有依法為你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公司沒有按時發放工資和勞動報酬等其他行為(公司違反勞動法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行為),可以要求額外支付經濟賠償,按照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就要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如果你真的選擇離職,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交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能在一個公司工作十年,算得上老員工了,你能堅持在公司工作這么多年,真的很厲害!希望以后你發展的越來越好!
首先明確答案,自動離職沒有補償。相反,如果你是不辭而別給單位造成損失的,單位有起訴你賠償的權利。
大部分初涉職場的年輕人,不識輕重,干的不順心了,說走就走,看似瀟灑,實則是對自已的極不負責。
在現在這個信息社會,做事還是按規距來比較好。以免到時害人害已。
沒合同啊,那懸了,就要看老板有沒良心了。
段如說你是合同工,不到期限,如果沒有享當的正當理由,你自行自原辭職不干了。你別說是要什么補償金,不扣你的違約金就不錯啦。合同他是雙方的法律約數類型。合同正在,正常履行期間,任何一個方無權超出合同的條款規定。不能歪取了合同的,依法約定。如果發生了其他的不正規行為殊外。我說的對不對嗎。請你看看大家,朋友們,怎嗎評論的吧,謝謝。,,,
一、首先需要明確的是你的離職原因。
1、若你因為個人原因自己申請離職,公司是不能給你補償的;
2、如果你是因為公司原因被迫離職,如:合同期滿,公司不想和你續簽;或者公司不給投社保;或者公司不按時發放工資。你可以問公司要經濟補償金。
二、索要補償金的方法及補償金的標準。
1、你可以去當地勞動仲裁局仲裁,提交相關個人的材料及訴求,要求公司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2、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工齡每滿一年,給你一個月的補償(以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平均工資為工資基數),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賠償1個月;六個月以下,賠償半個月。
三、另外,如果公司存在不按時發工資或者不投社保等違反勞動法的行為,你還可以向仲裁局要求公司必須補上社保或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