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了還會有年終獎嗎_辭職后,年終獎還有嗎?
特邀律師
應該有年終獎的!
理論上應該有……畢竟自己在這里工作了一年時間,做出了相應的貢獻,理應得到年終獎 實際上,因為離職的問題,這個年終獎真的可能拿不到……前途要緊,這點小錢就不要計較了。
抓大放小吧!辭職的時候,年終獎有沒有,不一定。
首先要搞清楚,年終獎不是必須有的勞動報酬,是正常報酬之外,勞資雙方約定的特別報酬,產生年終獎,是要計算到工資總額,作為計稅和繳納社會保險的基數。但不能由此倒推年終獎必須發。
如果勞動合同約定有年終獎,干滿一年,辭職不影響獲得年終獎。因為辭職,就取消原來約定的年終獎,是于法規不符的。
馬上到年底了,年終獎的提問也多起來了。所以職前菌也特別說給大家扒一扒年終獎的問題。
勞動者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正常情況下,是沒有年終獎的。
因為法律上沒有任何規定,企業必須發年終獎。也就是說,就算你不離職,年終獎企業發不發都可以。
發,可能是因為企業效益好,這樣員工心情也好。
不發,盡管下面怨聲載道,你也不能拿老板干嘛。
所以發或不發,主要是取決于企業的效益和老板的意愿。
就算是公司和你解除勞動關系,也就是所謂的終止合同或者開除。除了法律規定的該給你的賠償金之外,你也沒有理由讓公司給你補年終獎。上哪兒申訴都沒用。
更可況你還是自己和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通常這種說法叫辭職,連賠償金都沒有,何來年終獎。
以上是嚴格意義上的說法。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員工在和公司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的時候,是可以協商經濟補償金(備注,不是賠償金)和年終獎的。職前菌記得曾經有人完成過這個艱巨的任務,他對公司有很大貢獻,并且確實是因為家里出了大的變故不得不辭職。他的老板人也厚道,所以大手一揮,發了補償金和年終獎的。
所以這個目標能否達成,還是要看你是否為公司做出了很多貢獻以及老板的意愿。
只是說這種方法很難,可遇不可求。
建議還是趁早換個去新崗位,可以多拿一兩個月工資,差不多13薪甚至14薪的損失不就回來了嗎?
如果在勞動合同或者公司規章制度上對于年終獎有明確的規定,按照規定進行領取。
一、如果符合領取年終獎的條件,員工有權領取年終獎;
二、年終獎爭議一般發生在離職員工與原公司之間。對于沒有制定相關規章制度的企業而言,在勞動仲裁時承擔年終獎的風險要高一些。
三、對于已經明確制定規章制度規定年終獎在離職后不予發放的企業來講,分為兩種情形:一是勞動者在做滿一年后離開公司,這時年終獎的考核依據已經確定,只是在實際計核和發放時員工已離開公司;二是勞動者在公司沒有做滿一年,其年終獎的請求主要是按照一年業績的月份比例來比照。對于這兩種情形,前一情形勞動者要求企業支付年終獎得到仲裁認可的可能性大于后者。
以《勞動法》《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年終獎應視為勞動報酬的一種。
但是具體的標準發放方式等,主要取決于本單位的相關制度。如果用人單位制定了詳盡、完善的獎金制度。離職人員未滿一年,或勞動合同未到期(提前走人)者。是很難拿到年終獎。
無論是勞動仲裁,或訴訟,拿到年終獎的機會都不是很大。因為中國有句古話,叫人走茶涼。你在時當作朋友,當你走后,誰也不會為你仲裁作證。
可以要求
發年終獎前提出離職,公司還會不會發年終獎?這個還真的不好說,得憑老板的心情和在老板心目中的印象和地位。
職言心語跟私企老板共事了20年,太了解老板們的處事風格了。
有的老板很重感情,即便是離職多年的、他以為是對公司有貢獻的員工,發年終獎時(春節福利)也會安排辦公室人員或者司機給送一份;有的老板就很現實,是典型的人走茶涼的那種,即便是員工今天離職,明天公司發年終獎,他也不會給的。
老板給有給的理由,不給有不給的道理,真的是不能一概而論,也不能強求和渴求。
如果自己沒有什么急事,對年終獎又比較看重的話,大可不必那么著急離職,完全可以等到公司發了年終獎再離職。
畢竟是,自己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享受不到年終獎心有不甘,感到虧的慌。如果寄希望老板發善心,給離職的員工發年終獎,那也就要看老板的心情了。
既然已經在發年終獎前提出離職,還是保持平常心態為好;別被一點年終獎而影響過年的好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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