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怎么由稅務征收_社保和稅務有什么關系?
特邀律師
根據今年的國家機構改革,從2019面開始,社保費用的征收業務交由稅務部門進行征繳,社保部門仍然負責社保的業務經辦,監管,擴面工作。
這種想法是可以的,但做起來非常難。
大家都知道勞務費是不需要繳納社保的,可是怎樣才算勞務用工呢?在我們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中,是沒有臨時工這一說的。一般來講,只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區別。
確實非全日制用工的好處在于不用繳納社保五險,可是必須要按照法定的規定來用工。
非日制用工可以口頭訂立協定,不需要約定試用期。
但是用人單位應當給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職工可以跟多個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
用人單位不得以本單位的工作制度約束勞動者。簡單點,你的打卡制度不適用于勞動者。
一般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一周不超過24小時。
發放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工資應當于15日內發放。
任何一方不滿意,可以隨時解除勞務合同。
對職工不好的地方在于,解除勞務關系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同時不能享受加班費和帶薪年休假費用。
否則,是口頭約定一個簡單的勞務合同,其他方式還是按照正常八小時工作制,正常發放工資、嚴格管理職工等情況,仍然可能會被勞動仲裁部門認定為勞動關系。
如果認定是勞動關系,企業應當從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補交社會保險費,而且還要承擔滯納金,同時還有可能被處罰。
所以,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事情不能干。
關于社保交費問題,可以分為自己參加靈活就業人員保險和單位正常扣繳社會保險。
單位正常扣繳社會保險是通過用人單位,社保機構和銀行簽訂三方協議。用人單位向社保部門申報參保人數和繳費基數。
社保機構定期通過銀行從用人單位的賬戶中,扣取相應的社會保險費。一般扣費完畢后,銀行也要2到3個工作日才將相應的社保費劃到社保部門的銀行專戶中。
下一步我們的社保費扣繳將由稅務部門承擔,其實也是直接劃到國庫中。目前我們企業交稅,其實走的就是這種模式。跟社保費代扣一樣,都是稅務部門,企業、銀行簽訂三方協議,稅務部門定期扣稅、扣費。
交由稅務部門代扣之后,其實省略了一個環節,原先是勞動者的工資要向稅務部門申報個人所得稅,再向社保部門申報繳費基數。社保基數是一年一報,改由代扣之后會逐步過渡到根據實際工資情況,按月發放,杜絕了用人單位社保申報和稅務申報兩張皮的情況。這樣的結果最實際,最簡單,最直接,有利于提升征管效率。
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保,又分為個體工商戶參保和普通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個體工商戶參保跟企業的幾乎一致,通過銀行代扣代繳。
普通的話就業人員參保,一般是社保部門專設一個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賬戶,將所有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社保設立專門部門或者委托專門機構進行管理。這種交費方式,多數也是通過銀行卡代扣代繳。
一般本人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到當地去辦理靈活就業人員保險,就能夠知道代扣代繳的部門是哪兒呢。因為,代扣代繳肯定要跟相應部門簽訂協議書。也是個人、社保、銀行三方協議的。
所以,未來社保扣費會越來越簡單。如果將社保費改為社保稅的話,甚至我們會做到直接從我們銀行賬戶中劃款,如果做到這樣,也代表我們的稅務征收機構真正成熟了。有了充足的養老金支持,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將會進一步提升。
2019年社保費用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就意味著社保賬戶數據,全國聯網,社保賬戶合并,異地繳納,醫保異地結算等,都成為現實。同時,也意味著企業想偷逃社保費用,也成為一種不可能。廣大的資格證書掛靠者,單純靠證書多吃一碗飯的行為,也成為不可能。
國家稅務系統使用的統一的管理軟件,以及名目繁多的子系統,增加一套專門用于管理社保費用征收的子系統,是非常輕易簡單的。接收社保部門個人社保信息,聯合稅務部門掌握的企業信息,從嚴管控社保繳納,也是非常容易實現的。
同時,全國范圍內開展的“放管服”改革,要求所有政務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從部委開始改革,實現所有系統對接,全部在政務服務專網運行。群眾進一張網,辦所有事,自由切換不同的管理入口,辦理所有的政務服務事項。所有政務信息數據,依托大數據平臺、云計算等龐大的運算系統,根據辦事部門各自的權限,進行有限度地開放,減少辦事環節,減少辦事阻礙,減少辦事證明,最大程度地方便群眾辦事,讓群眾和企業到政府辦事“最多跑一次”。
山東省的“大數據管理局”,浙江省的“最多跑一次辦公室”,以及各級政府設置的“網信辦”等機構,從體制機制上保證了政務數據互通;云計算、大數據,又從技術上保證了數據運算的可行性;各級政府、各部門的基礎信息數據更新,也在實際運用中保證了數據互通的正常運轉。不僅僅是社保數據,所有政務數據全國聯網互通,都將在短時期內成為現實,方便群眾和企業辦事。
2O19年社保改由稅務機關征收對不給員工交社保的私企會有什么影響?對己退休人員來說是福音,社保交費納入了稅務征收更健全了社保繳費制度的軌道,儲備社保庫存更充實,也易劃轉調拔,堵塞漏洞,在執行征繳過程中相比較社保局繳費更帶有強制性,法制性,從而使廣大退休人員吃了定心丸,無需顧慮社保資金被挪用和短缺影響養老金的正常發放,今后也和吃財政飯基本一樣可靠有保障。
社保繳費對大型企業,正規公司為員工繳鈉社保還是按規定執行的,出現企業不替員工繳費的都是以發放現金的小型企業和個別勞務派遣外包公司,這些私有性質的單位規模小,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投入都少,大多是加工廠,飯店,保潔,保安,文化娛樂場所,小作仿,搬運,店鋪,旅社,服務渠道等小企業單位,這些另星的單位人員少,進出頻凡,難以規范統計按章繳費,一般都是做了多少天老板就開現金,用人無固定性,無論對老板,還是就員工而言對用人和就業都存在隨意性,老板在看不順眼心情不好的情況下一句話可讓員工結帳走人,員工也可不滿意老板所發放的薪金待遇而辭工,今天你進來,明天他出去,有些老板就利用招工剝取員工的勞動果實,做幾天不給工資,說什么試用期還未滿,滿了就給工資,至于替員工交保大多是少有的事,除非有良心的老板。
明年稅務統一征收社保,對全民而言是好事,老有所盼,老有所靠,企業替員工繳納了2O%,剩下的個人交費8%,這樣交費的負擔就減輕了,隨工資扣除3OO多元不知不覺若干年后就交滿了15年,老了就有退休養老金,多好多有福氣的事,終身受益,終身有保障。但對私企小型單位而言卻增加了勞動力成本,本來利潤不大的企業額外又要付出一筆費用,降低了收入,影響了利潤,甚至可能虧本,本來不替員工繳費每天都在虧,房租,水電,工資和費用支出大于利潤,小小企業在風雨中搖晃,明天那家又關了,后天那家又開張了,小單位替員工繳費如若強制,以后無文化,中年偏大的就業更難。
稅務機關征收社保費之后,應該基本不會對靈活就業人員如何交費,產生太多變動。
稅務部門征繳社會保險費之后,給大家帶來的主要變化是企業部門社保繳費基數申報嚴格了。
原先的時候企業社保基數是以自己申報為主,社保部門進行審核。如果社保部門沒有調閱企業相應的會計帳,審核企業申報的社保費真實性的話,那么就會按照企業申報的基數征收。
然而稅務部門征收社保費之后,會出現很大的變化。因為,企業必須要有完整的會計帳憑證備查,稅務部門會對企業進行查賬,一旦查實會要求補交稅款。現在又有了社保費,其實是一樣的道理。企業做賬必須要有工資支出,工資支出又要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和社保申報。以后就不用個人所得稅申報和社保申報分開了,個人所得稅申報的數據將直接用來核定下一年度社保征收的基數,甚至以后有可能完善的直接按照當月的工資核定繳費基數。
所以,企業刻意降低繳費基數的行為就無效了,然后企業就開始哭窮,紛紛宣稱按照真實繳費基數繳費會虧損甚至倒閉。大家不了解情況的,真以為會有多大變動呢。
靈活就業人員繳費,重在靈活兩個字。如果本來生活經營困難,國家不可能強制征收其費用。而且靈活就業人員收入并不固定,像一些農民都是按季收入高,以年度為單位計算收入比較合算。
對于繳費基數方面,現在的規定是繳費基數靈活就業人員自己選擇,因為靈活就業人員收入一般以現金為主,稅務機構也不知道究竟應該按多少基數征收社保?所以最終還是以自主申報為主。我們社保交費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如果交的少,退休待遇就低,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現在辦理靈活就業人員保險的程序,基本上就是本人帶著有關資料到當地社保機構或者指定銀行辦理代扣代繳,然后每月往里存錢扣費就可以。未來這種模式不會改變,只不過扣費部門由社保部門變為了稅務機關。
其實,在很多地方社保的征收機構早就開始試點是稅務機關了。
所以,對于靈活就業人員不會有多大變化,但是靈活就業人員要享有較高的退休待遇,還是需要多繳費、長繳費才可以。
感謝邀請,更感謝樓主的提問。
樓主您好,社保從明年開始,也就是2019年1月1號開始,由稅務部門開始征收那么他最大的改變就是要嚴格按照本人的工資基數去來繳納社保了,因為很多企業都是按照最低繳費基數去交那個社保的,那么這樣一來無形中也就損害了員工本人的利益,當然對于企業來說這樣可以降低用工成本,然后降低這個用工成本,就可以提高這個經營利潤。
那么這個社保由稅務部門征收以后,這種情況就要嚴格按照員工本人的工資基數去繳納社保了,員工本人工資基數高的,那么交納的社保也應該相應的提高。所以說對于員工本人來說實際上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情,而對于公司來說實際上加大了企業的經營壓力。
當然由稅務部門征收以后,一些公司以前沒有給員工購買社保的公司,這種情況也是存在了,因為本身稅務他會核查一個公司的個人所得稅的征繳情況,通過來核查個人所得稅,是可以明顯的看到一個公司有多少名員工,那么你交納社保的數量和你的員工總數符合還是不符合?所以說對我們的影響就是要嚴格按照工資基數去繳納社保,并且以前沒有購買社保的公司也要依法為員工購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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