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一部兵役法頒布時間_什么時間頒布兵役法?
特邀律師
中國的兵役法已經頒布三次了。一直在完善。
“1933年6月,民國政府頒布了我國歷史上第一部《兵役法》,規定實行征兵制,并建立了預備役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國家重視兵役法的制定工作。1953年3月23日,毛澤東簽署命令,成立中央軍事委員會兵役法委員會,負責領導兵役法的制定工作。1955年7月30日,經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布了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實行義務兵役制,取代以往實行的志愿兵役制。
第一部兵役法是1955年7月30曰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袁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國家重視兵役法的制定工作。1953年3月23日,毛澤東簽署命令,成立中央軍事委員會兵役法委員會,負責領導兵役法的制定工作。1955年7月30日,經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布了第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實行義務兵役制,取代以往實行的志愿兵役制。
1984年——六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北京通過并頒布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這部法律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12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兵役法的決定。新修訂的兵役法,刪去原規定中實行“義務兵役制為主體”的提法,保留了“兩個結合”的基本制度。將陸、海、空三軍義務兵服現役期一律改為2年,并取消超期服役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國家根據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需要進行征兵。另根據國防部征兵辦公室通知,全國征兵征兵時間從2013年起,由冬季征兵調整為夏季征兵。即調整為7、8月份開始征兵,9月1日批準入伍,9月30日征兵結束;同步建立新兵“先訓后補”機制,新兵集中訓練后補入部隊。老兵退役時間仍為12月份。即服兵役時間為兩年零三個月比原來多三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兵役法,是1955年經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頒布的。這部兵役法基本上是好的,對加強我軍建設和積蓄后備力量都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