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按年還是按月_房產稅是入賬后的次月繳納嗎?
特邀律師
納稅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該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是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辦法,具體納稅期限要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房產稅:1.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2.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后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3.2010年7月22日,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于2012年開始推行。但鑒于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4.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城鎮居民7.49億人,人均住房33平方米,商品房均價6300元/平方米,按此估算,城鎮住房共247.2億平方米,全國住房總價值156.3萬億元,按1%稅率征收房產稅,房產稅收入共計1.6萬億元。5.考慮一定比率免征,實征房產稅收入還要再打折扣,不足以完全替代土地收入。按照目前土地收入下降趨勢推算,到2017年土地收入將減少到1.5萬億元左右,相當于可征收房產稅總額,而很多地方財政的土地出讓收入會更早一些下降到不及可征房產稅收入的程度。
1、從價計征房產余值=房產原值×[1-(10%~30%)](1)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 2.從租計征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余均從次月起繳納。 房產稅的稅率1. 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 1.2%;2. 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 。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房產稅的征收管理:
1. 房產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8)納稅人因房產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而依法終止房產稅納稅義務的,其應納稅款的計算截止到房產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的當月末。
2. 房產稅納稅地點
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納稅人,應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3. 房產稅納稅期限
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