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接了可以退嗎_公租房暫時不住退了好嗎?
特邀律師
可以去房屋租賃那邊取消啊
、公租房退房的話,可以向小區所在的公租房管處或直接向公租房管理局提出退租申請,并辦理退租手續,在退租的同時要把房屋租金、水、電、氣、物業等相關費用結清。原有住房和設施有損壞、遺失的,承租人應恢復、修理和賠償。2、公租房在居住的過程中,中途是可以退的,只是在退租后一年內不得再申請公租房。公租房: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積嚴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內。由政府投資或補貼的新建公租房單套建筑面積以40平方米為主。以購買、改造、租賃等方式籌集的成套公租房,參照以上控制標準,應滿足基本住房需求。
公租房剛剛接房,不想居住了是可以退租的。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騰退公共租賃住房:(一)提出續租申請但經審核不符合續租條件的;(二)租賃期內,通過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獲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配租條件的;(三)租賃期內,承租或者承購其他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應當為其安排合理的搬遷期,搬遷期內租金按照合同約定的租金數額繳納。搬遷期滿不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確無其他住房的,應當按照市場價格繳納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第十九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的原則,確定本地區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應當向社會公布,并定期調整。第二十條 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約定的租金數額,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確定。
您好!
公租房針對的租戶主要是居住困難的群體,而且比較“緊俏”。所以,題主提出的“暫時不住退了”,需要想清楚兩個問題:
- 是主動退租還是被動退租?
- 后續如果打算再租怎么辦?
如果是主動退租、并且后續還有繼續租住的需求,建議不要退。
是主動退租還是被動退租?
在某些條件下,是必須要退租的,也就是所謂的“被動”退租:
只有具備如下條件的情況下,承租人才有租住的申請資格(詳見《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這是前提: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當發生如下情況,承租人必須要退出: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此外還有一條就是“累計6個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可強制騰退。
上述規定是告訴題主有關公租房的一些硬性要求。如果題主符合申請條件、并且沒有出現騰退的硬性條件,還是建議慎重考慮。
如果后續打算續租怎么辦?
如上所述,假設題主依然符合申請公租房的條件,一旦退租,再次申請的難度會非常大,畢竟“僧多粥少”,要排隊——即公租房的配租問題。
“配租”就跟搖號一樣,有中簽的概率、有排隊周期。一般來講,等候期不超過5年。也就是說,可能要輪空5年的時間。
這期間的居住問題如何解決,是題主退租之后需要考慮的問題。
建議
雖然不建議始終占著位置不放的做法,還是應該要把房子留給更需要的人,但是從題主個人角度,如果依然符合承租條件,還是不退為好。
如果題主非要退出,提醒一下:在沒有對公租房損害、私改、欠費等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剩余租金的退還。公租房與一般的市場商品房出租還是有些區別的——畢竟,照顧的是相對生活困難的人群。
99%以上的家庭都會面臨繼承問題!請關注“一紙家書”頭條號,持續為您講述身邊的遺囑、繼承故事,為您系統講解遺囑、繼承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