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戶口遷出女兒繼承權_外嫁女遷了戶口,娘家拆遷,女兒還有繼承權嗎?
特邀律師
父母去世后的房子,屬父母的私有財產。從法律角度講,私有財產,有繼承權的人都可以按順序繼承。首先就是子女。所以,兒子戶口雖不在農村,但他不失做為第一繼承人。但房子下面的宅基地,主權歸集體,不屬私有財產,兒子不能繼承。即使兒子戶口在農村,還要看是否符合一戶一宅政策,才能確定能否繼續使用。
房子作為私有財產,被戶口在外的兒子繼承后,可以繼續使用。并且有地隨房走的政策,所以房下面宅基地,兒子也等于可以繼續使用。只有等到房子倒塌后,下面宅基地才會被集體收回。只是中間房子僅能維修,不能翻蓋。
可以繼承,因為房屋是作為一種財產,而財產是父母遺留下的產物,當然可以繼承啦,但是只能繼承房屋,而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是集體所有,只有本村戶口的村民才能享有永久使用權,如你不是本村集體組織成員,只能繼承父母留在農村的房屋和居住,要想享有宅基地永久使用權,只能把你的戶口遷回。
農村的女兒出嫁戶口沒遷出,有權續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權嗎?
說真的,這個問答問的很有水平!給題主贊一個。
在農村確實有出嫁女沒有遷出戶口的。
一句老話說: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其實是十分荒謬和可笑的。血濃于水的道理我想大家都懂,打斷骨頭連著筋啊。再怎么說也是自己親生的閨女不是?
一直以來,大家都有一種錯誤的觀念,說的是姑娘嫁出去了就和娘家沒有什么關系了,逢年過節的回來看看自己父母就行了。其實不是這樣子的。
這些年,我們國家一直強調婦女在社會中的作用,可以說女人也能頂半邊天,所言非虛。我們可以看到,在社會發展中,女性也餓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按照國家的政策,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那行是一樣的,一樣的受到法律的保護,一樣的應該得到尊重和支持。
國家出臺的土地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農村婦女在劃分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是的權益和男性一樣。不管是結婚或者離婚,一樣的享有同等的權利。
那么回到本題,農村的女兒出嫁戶口沒遷出,有權續承父母的土地承包權嗎?我的回答是,有的。
細分這個問答的關鍵詞,農村,女兒,出嫁,戶口未遷出,繼承,父母,土地承包權。其中最關鍵的就是戶口未遷出!
也就是說這個女兒還是本村的農村戶口。那么就有權利繼承自己父母所承包的土地承包權,可以從自己父母承包的土地上獲得收益。如果自己的父母沒有兒子,還是可以獨享收益的,如果有兒子,可以平分承包的土地的經營權。
鑒于國家法律為前提,其戶口所在地的村集體組織不能以其嫁出去 的原因而收回人家父母承包的土地,這在法律面前是站不住腳的,不管是什么理由。
還有一種情況很現實,就是如果這個婦女子出嫁后,在婆家一方也分到了土地怎么處理?這個和本題無關,在婆家的土地這位女性可以繼續經營。自己父母的土地照樣繼承。請看清是自己父母的土地承包權。
外嫁女遷了戶口,娘家拆遷,女兒還有繼承權嗎?
對于題主提岀的問題,本人理解是不是娘家房子被拆遷了,得到了一些賠償,女兒戶口已經遷岀,這個錢還應不應當分到。如果是這樣,個人認為應當是有份的。子女都是老人所生,無論男女,都應該是一樣的。雖然戶口已遷岀,人也嫁岀去了,但不能因為這些原因,就脫離了子女關系。這不僅僅是道義問題,也是法律問題。除了依法判決脫離關系以外,血肉關系是分不開的。女兒既有繼承權,也有贍養義務,家里拆遷了,得了很多賠償金,分給女兒一點,也是應當的。
如果題主提的是:岀嫁女戶口遷岀,父母又不在了,村里拆遷,這個岀嫁女是否可以繼承?要是這種情況,人家有房子存在,無論人走到哪里,房子的繼承權都是人家子女的。是人家的財產,繼承權就肯定是人家的子女。財產受法律保護,這是沒有任何爭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