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無責方不處理怎么辦_交通事故無責方不配合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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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邀請,經認真反復閱讀后,題干所述表達意思應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是機動車,雙方駕駛員交換保管了駕駛證,現無責任方聯系不上對方,不能拿回駕駛證。
據此,回復如下。
一、題干所述責任如是已經劃分,那么直接聯系承辦的交警聯系對方即可。
二、如是提問人認為或與對方自行確定對方為交通事故責任方,并沒有報交警處理。那么事故責任并沒有確定,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以交警部門出具是《事故認定書》為準,對將來后續事宜處理有隱患。雖沒有通過交警,但題干所述提問人有對方駕駛證,那么可以憑此去交警部門查詢對方聯系方式,與對方聯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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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責方是不需要你賠償嗎?物損定損不是很容易的嗎?既然對方不配合,不需要賠償,只需要給自己定損就可以了,又不影響。
只要你證件什么的沒被警察扣就沒什么事,最好到交警隊和處理的警察說一下對方不愿意處理等事宜,之后你就正常生活,好像是拖了2年的事故不處理的話交警可以判對方放棄處理,
你被坑了啊,本來你全責,應該保險公司賠的。現在你把錢已經給人家了,口頭說定損完以后多退少補。事實上你的保險公司也說了,頂多賠1000元,那他們當時就可以定損了,你全責了,還讓人家找什么地方定損啊。保險公司定損是1000元,對方肯定不同意,想多要點,所以跟你口頭協定多退少補,先把錢要到手。現在錢已經在別人手里了,想要回來可能嗎?估計人家現在車都修好了。權當是花錢買教訓了。
該問題不夠清晰。我作如下理解吧。
1.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查驗現場后,會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同時,雙方車主通知各自的保險公司,開展理賠工作。
3.根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一方負全責,另一方免責。那么由全責一方的保險公司對免則方理賠。
4.如果免責方不接受保險公司賠償,導致無法結案。那該理賠工作只是暫時中止,沒有結束和停止。不會出現過了理賠期的情況。
5.這時候全責方只要耐心等候就行,無需做任何事情。
在這里要提醒的是,發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時報警并通知保險公司。只要通知了保險公司,就不會出現過了理賠期的情況。
不結案是可以提出訴訟1、在交通事故中,不是只有傷著可以起訴2、事故雙方誰都可以起訴的,你也可以到法院起訴他,要求法院判決對方向你提供相關手續到保險公司報銷。3、法院再審理的時候自然就是吧賠償問題一并審理了,然后判決該賠償多少。4、你起訴的話,在起訴書中藥寫明對方承擔本次的訴訟費。5、按規定事故勘查后十日交警必須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到時候依據認定書按實際損失索賠,對方如果不給,就拿著認定書去法院起訴對方車主和對方保險公司。6、法院判決不給就申請強制執行。7、《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8、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9、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10、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辦案民警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分別送達當事人,并告知當事人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調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權利、期限。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四)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規定“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人員死亡或者重傷,機動車一方無過錯的,應當分擔對方10%的經濟損失。但按照10%計算,賠償額超過交通事故發生地十個月平均生活費的,按十個月的平均生活費支付。前款非機動車、行人一方故意造成自身傷害或者進入高速公路造成損害的除外。”根據以上規定,雖然交強險有規定無責方承擔部分賠付責任,但是并非所有案件無責方都承擔賠付責任,交強險的目的在于保護受害人,在有責方能夠全部賠付的情況下,無責方無須承擔賠付責任,只有受害人得不到賠償的情況下,無責方才在交強險無責范圍內承擔賠付責任。當然,在受害人自己故意導致事故自然也是無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的。
發生不涉及人傷的交通事故后,若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到指定的交通事故處理綜合服務中心或保險理賠服務點辦理保險理賠手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這么做:
1、憑《事故現場記錄書》、現場照片等,向交通事故處理綜合服務中心或保險理賠服務點事故處理民警申請事故認定;
2、事故民警核實事故情況,出具簡易程序交通事故認定,并向未按約定方送達《道路交通事故處理通知書》,催告其在3日內到現場處理;
3、經催告后,當事人仍未積極配合處理的,另一方當事人可持《交通事故認定書》和《事故處理通知書》到對方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4、收到索賠申請的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在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限額和商業三責險賠付范圍內,按規定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