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私法意思自治原則_國際私法基本原則?
特邀律師
一、尊重國家主權原則國家主權獨立,彼此應相互尊重,這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也是國際私法的基本原則,是國家之間發展平等互利的國際經濟、文化、民事關系的前提。
二、平等互利原則平等互利原則是國際交往的基本原則,反映在主權國家之間,國家不分大小、強弱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經濟關系中相互有利。
三、遵守國際條約和參照國際慣例原則條約必須信守,這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締約國都有遵守條約的義務,在國際民事交往中也是如此,凡是當是人的所屬國之間有共同參加或締結的國際條約,當事人的所屬國都必須遵守,當事人也必須服從。條約優于國內法,也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之一,凡是國際條約與國內法有不同規定的,應優先適用國際條約。
四、重點保護弱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五、維護和促進國際民商事交往發展的原則
自愿原則是指民事主體在不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有權依自己的意愿從事民事活動。當事人從事民事活動必須自主自愿,任何民事主體都不能借助于經濟優勢或行政權力強迫他人進行某種行為或不進行某種行為。 這一原則的具體內容為:第一,民法在規范民事主體的行為方面,體現當事人意思自治。第二,民事主體根據自己的意愿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法律關系,他人不得非法干預。第三,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實施民事行為由當事人自愿協商。
國際私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則(principle of the autonomy of will),是指合同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一致的意思表示自由選擇合同準據法的一項法律選擇原則,是國際合同領域法律適用最為重要的原則之一。
又稱意思自治原則,是指法律確認民事主體可以自由的基于其意志去進行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私法自治原則的核心就是確認和保障民事主體的自由。 對于民法基本原則而言,有這樣兩種不同的提法,一種是指平等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原則和私法自治原則。而另一種是指平等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公序良俗原則,自愿原則和禁止權利濫用原則。后面的這種提出的方式是現在比較普遍的,但是如果實際對比之后會發現私法自治原則其實就在對應著自愿原則和禁止權力濫用原則。而私法自治原則其實是合同法中比較凸顯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