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銀行貸款放貸款違法_個人發放貸款是否違法?
特邀律師
用銀行貸款進行炒股屬于違規操作。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銀行對貸款資金的用途是有要求的,申請人不得將貸款資金用于明令禁止的生產、經營、投資領域,借款人需要提供資金用途證明或者用途聲明。幾乎所有的銀行、小貸公司等金融機構,都會明令貸款流入股市,也明文規定,借款人不得用自己的貸款,拿去炒股。你鋌而走險,勢必做假,弄出一個虛假材料,騙取貸款。那么,銀行一旦發現,拒貸是一定的,如果貸款已批復,還能收回,嚴重的話,還會以騙取貸款罪將你起訴到法院。擴展資料:銀行在放貸款的時候審批都是根據用戶的申請項目來定義放款。所以一般如果申請人以炒股為名義,銀行肯定是不會審批同意,自然申請人的貸款肯定也是以其他名義的形式貸款,然后銀行審批同意了,這個也就是違規了。不過一般銀行放出去的貸款基本上都是個人自行安排,所以即便是違規銀行也不會知道,只要定期償還利息即可。隨著股市的火爆,越來越多人按捺不住內心的沖動,想要縱身股海,賺得盆滿缽滿,不僅是打算滿倉操作,甚至不惜貸款炒股。那么,貸款炒股會有怎樣的不良后果呢?按照現在的無抵押貸款年利率加月費等,大部分銀行折合年化利率都超過15%,雖然當前股票市場看似火爆,但貸款炒股的最終收益率未必比這一利率高。而且,由于貸款是有固定期限的,如果歸還貸款的時候,正值股市低谷,那么投資者也只有低點拋售,這樣一來既沒有得到額外收益還容易造成貸款逾期,反而增添了個人信用記錄的污點。
我國很多公民都有不同程度的資金壓力,而出現資金壓力的時候,一般是通過貸款的方式解決的,而貸款可以分為銀行貸款、民間貸款兩類,而個人以放貸款是屬于民間借貸的行為,并不屬于違法,符合《合同法》的規定,但有以下情況的除外。
1、個人貸款約定的利率超出法律規定的。《合同法》規定,自然人之間進行借款的,借款的利率超出法律規定的,就會構成高利貸,超出的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2、個人進行借貸活動時,如果存在欺騙行為的,對借款人利益造成侵害的,借款行為是無效的,違反合同法的規定。
3、簽訂借款合同違反法律規定的,借款的合同無效,借款行為自然是違反法律規定的。 通過上文的分析,個人借貸是受法律保護的,但個人借貸如果存在高利貸、詐騙、違反國家其他法律規定等的情形時,借貸行為不受法律的保護。 信貸員違法發放貸款罪怎么認定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主體 違法發放貸款是行為犯嗎
當然合理合法!!
并且作為銀行放出來的買房貸款來說,其實是非常良心的,也是大部分老百姓能夠接觸到的最優質的貸款了。
試想一下,現在的3年期大額存款利息在4%左右,但是對比通貨膨脹率來說,其實是在貶值的。也就是說,看似你每年都在拿利息,財富在增加,但是實際的購買力是在下降的。
根據2017年的中國通貨膨脹率來看,目前中國的通脹率達到了7.5%左右的水準,銀行定存為4%左右。所以說,如果你只是做理財的話,每年還要面臨一個(7.5%-4%=3.5%)的貶值率!
那么5年后,你的100萬可能只有目前83萬的購買力;
10年后,你的100萬可能只有目前70萬元的購買力;
20年后,你的100萬可能只有目前49萬元的購買力;
30年后,你的100萬可能只有目前34萬元的購買力;
50年后,你的100萬可能只有目前16.8萬元的購買力;
但是對于貸款,則不同了。許多人買房貸款,一貸就是100萬,200萬,一貸就是20年,30年。等同于拿著未來的財富來購買現在的價值,其實是非常劃算的。
甚至在中間,不僅可以抵抗初通貨膨脹的貶值,甚至還可以提前購買到資產,讓他門升值。
舉個例子你就會明白了:
在很久很久很久以前,1989年的時候,
有個人以天價1500/㎡在上海買了一套房;
當時他一個月工資80元,
每個月要還60元的“巨款”,
貸款30年,到2019年還清,
2018年了他仍還著每月60元的“巨款”!
但如果,這個人不是在當時貸款買房,而是選擇了存款呢?結果也許就是天差地別!
最后,說下為什么銀行放貸款年利率最高是存款年利率的2倍多,這合理嗎?當然合理,沒有這樣的差異,銀行賺什么?難道白白為大家打工嗎?
同樣說個簡單的故事,告訴你這個道理!
有一天,銀行家的兒子問爸爸:“銀行的錢都是客戶的,你是怎樣賺來房子和奔馳的呢?”
銀行家:“兒子,冰箱里有一塊肥肉,你把它拿來。”
兒子拿來了。
銀行家:“再放回去吧。”
兒子又放了回去,然后問父親:“爸爸,這是什么意思?”
銀行家說:“你看你的手指上是不是有油啊?”
銀行家的兒子頓時懂了.....
一家之言,歡迎指正。?點贊關注我?帶你了解更多財經背后的真正邏輯。
違法,如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法規
1、《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高利轉貸罪;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高利轉貸罪立案標準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高利轉貸,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高利轉貸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高利轉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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