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土地證怎么改名字_農村宅基地土地證如何改名?
特邀律師
土地證更名手續:
1.變更土地登記申請;
2.變更地籍調查;
3.審核;
4.注冊登記;
5.換發或者更改土地證書,核發他項權利證明書。初始土地登記后,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及他項權利發生轉移、分割、合并、終止,登記的土地用途發生變更,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項權利者更改名稱或通訊地址的,除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外,應及時辦理變更土地登記。土地證作用就是擁有該地塊的合法使用權,受法律的保護。土地證上會注明該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質、用地面積、使用者等相關信息。土地使用者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權轉讓、作價出資、出租或抵押。
答,這樣的問題,你應咨詢相關部門,再一個區域不同,規定也不同,所以,首先去村里,然后到政府相關部門,說多了沒用。
名稱變更需提交土地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原《土地使用證》以及名稱、地址依法變更的證明材料。自然人變更名稱的,應提供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企業法人名稱變更的,應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名稱變更核準證明材料,涉及國有企業的,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的證明材料,涉及集體企業的,還應提交上級管理部門的證明材料;社團法人名稱變更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地址變更的,應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農村土地一般歸集體所有,產權在農村集體,也就是農村的大隊!農村土地,一般分農用耕地和宅基地國家土地,一般分劃撥和出讓兩種,不允許買賣說明了以上的問題,請你看看自己屬于那種情況,為什么農村土地我不說不能買賣呢,因為事實卻是存在購買農村宅基地后,政府默認的事實。但話要說回來,你是不是本村人,或大隊所屬范圍內,或是農業戶口如果不是,小弟覺得你的情況有點麻煩,只能以和農村集體或大隊協議的方式,得到認可,切忌只和個人交易,而忽視土地真正所有人,要知道個人也是分來的如果,你是,那就直接在到大隊辦理,如果土地所有人有更高行政級別,在去辦理農業土地,多多少少有點不正規,希望閣下購買前后慎之又慎!!!!
土地證的更名和過戶的流程都是一樣的,要先把土地證對應的房產證先進行過戶或更名后,再辦理土地證的過戶或更名。土地證的辦理程序:
1、土地登記申請;
2、地籍調查;
3、權屬審核,各級政府批準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有效證明文件;
4、注冊登記;
5、核發或者更換、注銷土地證書;
6、材料齊全,經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符合發證標準條件的:初始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完成;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日內完成;土地其他權利登記及變更登記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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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證名字可以更改。 根據《土地登記辦法》: 土地登記應當由當事人共同申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單方申請: (一)土地總登記;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初始登記; (三)因繼承或者遺贈取得土地權利的登記; (四)因人民政府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而取得土地權利的登記; (五)因人民法院、仲裁機構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而取得土地權利的登記; (六)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 (七)名稱、地址或者用途變更登記; (八)土地權利證書的補發或者換發; (九)其他依照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