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我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_行政處罰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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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誡罰:警告,通報批評財產罰:罰款,沒收財物行為法:行政拘留資格(能力)罰:暫扣,吊銷營業執照,許可證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章第六條規定,行政機關公
申誡罰:警告,通報批評
財產罰:罰款,沒收財物
行為法:行政拘留
資格(能力)罰:暫扣,吊銷營業執照,許可證
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章第六條 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一)警告(二)記過;(三)記大過;(四)降級;(五)撤職;(六)開除。第七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一)警告,6個月;(二)記過,12個月;(三)記大過,18個月;(四)降級、撤職,24個月。
行政處罰種類,是指行政處罰外在的具體表現形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的規定,行政處罰有以下7種:
我國行政法.第八條 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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