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處理好了以后患者又上醫院_交通事故已結案幾月后對方又來找麻煩怎么辦?
特邀律師
對于后遺癥的問題,如果未在當前發現,可以屆時再行起訴索賠。但一般必須在1年的有效期內提起訴訟,且需要充分舉證是該次事故遺留下來未處理的后遺癥。(關注微信公眾號:深圳立幫律師團)
醫藥費不要墊付了,你越墊付他們越賴上你,你不墊錢后估計他們很快就出來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未要求致害方墊付醫療費,純屬人情和人道主義。
附人傷交通事故正確處理流程:
1、現場報122、120、保險公司,并保留好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員,等救護車來到現場后,配合他們盡快把傷者送到醫院,最好不要跟傷者一起去醫院,留在現場等交警。交警來了之后肯定會詢問事故經過、調查、扣車、扣證等,司機盡量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2、如果事故并無人員死亡,拿到事故回執單后就可以回家了,如果內心感到過不去,你可以去醫院看望傷者,但醫療費墊付要慎重,事故責任為出之前,最好不要墊付太多,墊付醫療費僅出于人情,法律并未要求。如果需要,也可以向交警申請要求保險公司墊付醫療費,僅限于強制險的1萬元限額,超出部分要看保險公司的政策。如果傷者極力要求墊付,就告訴對方買有保險,一切走保險流程,盡量往保險公司身上推。
3、車輛肯定要在事故停車場放一段時間了,急也于事無補,靜等交警通知去事故中隊處理,這段時間你該干嘛干嘛,一般扣車最長不會超過30天。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br/>第三十七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第四十四條 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
4、事故責任認定后,交警可能會問雙方要不要調解,最好不調解,因為你調解的結果保險公司也不一定認。如果傷者愿意走保險理賠,那么你可以配合他一起到保險公司去協商。但保險公司通常不會賠完,會要求你賠償部分。詳見這個案例:(里面的回答很專業和詳細)
停車后開車門撞到人受傷骨折,全責,這邊的理賠員告知只賠付醫療費的80%,是否合理呢?
如果自擔部分金額小,可酌情自擔,如果自擔部分較多,最好不要自擔,建議傷者起訴。
5、保險公司協商不成,最終受害方會起訴法院,你不要擔心,保險公司肯定會作為第二被告被起訴的,最終買單的肯定是保險公司,你只要收集好墊付的醫療費收據就好,出庭的時候向法官出示。運氣不好的話,你可能會承擔部分的訴訟費和鑒定費(如果有傷殘鑒定或物損鑒定),如果運氣好,法院會把這部分賠償判給保險公司,你就不用掏錢了。
小結:人傷事故處理要冷靜,墊付醫療費要慎重,傷者方提出的一切不合理要求讓對方去跟保險公司扯,當面扯不清就法庭扯。在保險公司未參與的前提下不要輕易與受害方協商,你協商的結果,作為買單方的保險公司通常不認。事故車輛扣押有期限,不要急于提車,好消息是,停車費都不用交了。
你這個事故在處理得時候,對方是否已經完全康復了,如果他事后還進行了二次手術或其他手術的,他確實是可以找你要的,但是也不能打擾你正常的生活秩序。如果已經一次性了結,現在發生這個情況你可以報警,然后拿出相關判決或調解協議,讓警方處理
這個問題比較復雜。傷者出院,往往可以理解為痊愈出院。即使需要二期治療,也沒有必要變更醫院。變更醫院產生的費用各地法院處理的方法不一。
從事實求實的角度上說,無論是哪個醫院處理傷者的治療問題,其費用都應該由責任人承擔費用的。
但是,傷者擅自轉院,擅自到其他醫院救治,責任人是否承擔責任會給傷者舉證帶來不必要的 麻煩。建議不到其他醫院治療。如果需要治療,也要手續完備,比如征得對方同意,至少是告知對方。
鄭州市中原區石佛法律服務所李敬民祝福你快樂,健康
問題:這次交通事故,經過交通警察部門現場堪查,責任認定為你負全部責任。那么,對方車輛,在這次事故中所造的損失的由你負責賠。損失分兩個方面:車輛零部件損失費用和工時費。
材料修理的原則,能修復的修復,不能修復的零部件,即報廢部分,換新件。
是否投保了車輛損失保險,如果投保了車輛損失保險,損失由保險公司來定損確定。
至于說,車主事后翻臉,要進行大修,分正常情況下的大修,和肇事大修。正常大修,損失由車主自負,肇事造成損失的修理費用,根據責任認定,修理費用由你承擔。
如果車主不同意,可請求有關法律部門幫助解決。
你雖已經墊付一定的費用,但根據法律你沒有墊付的義務,對方的損失可以起訴法院從交強險中賠償,交強險不足部分法院才判決由你承擔。傷者是否需要轉院需要原治療醫院的同意轉院證明,否則責任方可以拒絕賠償。對此類情況你可以不予理會,等法院起訴時一并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