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東是什么意思_請問什么叫原始股東?
特邀律師
打個比方,你一朋友想搞個企業,還缺點資金,問你想不想入股,你覺得可以,就投了點資金,占了該企業一部分股份,將來企業越做越好,上市了,你在上市前的這部分投資,所擁有的股份就是原始股,人家在上市以后,在二級市場上買的股票就不算了
公司章程充分體現了公司法司法制作原則,創始股東可以依據公司章程的巧妙設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創始股東可以讓渡分紅權來保證控制權,通過簽署股權代持協議、一致行動協議等協議來保障控制權……當然,最主要的是把握住公司法關于股東表決權的強制性規定,如表決事項涉及的表決規則:三分之一、三分之二、二分之一等等。總之,股東權益的保護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問題,具體操作的話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保證權益的最大化。
答:只要出資不到位,全體發起人(原始股東)就是綁在一起的責任共同體,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題主所講的原始股東,一般指簽署公司章程,認購出資或者股份,設立公司時的發起人;有限公司設立時的股東也是發起人。發起人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公司設立中,發起人為設立公司,以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合同相對人(債權人)可以要求該發起人承擔合同責任(實際上是公司債務)。
二、公司因故未成立,全體發起人對設立公司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三、對公司債務,未履行出資義務的發起人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權人承擔責任。
四、對公司債務,已履行出資義務的發起人與未履行出資義務的股東,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五、未履行出義務的發起人股東轉讓其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股權轉讓人與受讓人,在未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或公司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以上情形說明,公司發起人(原始股東)不僅自己要及時足額履行出資義務,還要督促其他發起人或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否則將與其他未出資者一起,對公司或公司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不要以為自己出資了,別人出不出資就與自己無關了。也不要以為自己未出資但已轉讓股權退出公司,就與自己無關了。只要出資不到位,全體發起人(原始股東)就是綁在一起的責任共同體。
介紹: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在中國證券市場上,"原始股"一向是贏利和發財的代名詞。在中國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級市場上以發行價向社會公開發行的企業。好處:1、取得公司的話語權2、通過上市獲取幾倍甚至幾十倍的高額回報,很多成功人士就是從中得到第一桶金的。通過分紅取得比銀行利息高得多的回報。
在該股網上申購期間,參與申購,并且中標,就會成為原股東。又或者在該股的定向增發或者股權激勵中成功參與,也可以成為原股東 首發原股東限售股份,指開始發行前原有股東限制流通的股份;首發戰略配售股份,指第一次發行股票上市時,向某些特別選定的對象發行的占發行數量相當(大)比例的股份,這些對象承諾只能在股票上市后幾個月、一年后,才能上市交易。
原始股東擁有的股份得來的價錢通常不高,原始股東數量也是不太多的,對公司的信息獲得快,有選舉與被選舉的權利。
原股東配售是指參與配售的股東只限于原始股東,之后通過申購和交易買入股份的股東沒資格參與配售。
原始股一般是只公司上市公開發行股票之前注冊在你名下的股權,例如公司成立時你出資一萬元,你對應的原始股為一萬股(初創公司一般不存在溢價,一元對應一股,后續會有溢價),這種股票有實實在在的股東權利,參與決議的表決,可以轉讓退出等。而股票期權是賦予你在未來某個時點享有按照現在一定價格購買或賣出一定數額股票的權利。股票期權是引進國外的一套東西建立起來的,尤其是我們A股市場也是在創業板開板后更加活躍,大部分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權激勵,目前比較流行的是股權期權和限制性股票,這種期權與被授予人的業績考核指標有關,并且影響公司期間費用,一般公司制定股票期權時都會綜合考慮股價,業績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