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經濟組織和企業的區別_個體與私營的區別?
特邀律師
個體與私營的區別如下1、定義不同個體是指個體工商戶,主要是以家庭勞動為主;私營企業以雇傭勞動為主。個體通常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組織,大部分是自己的親戚朋友。私營多是社會各界人士。2、規模不同私營企業指企業資產屬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盈利性的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業戶是指生產資料私人所有,以個人或家庭勞動為主,雇工在8人(不含8人)以下,以盈利為目的經濟組織。3、性質不同個體戶是企業經營性質;私營企業是所有權性質。個體企業規模相對來說比較小,都是自己家的親戚等成員。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這種企業形式數量龐大,占到企業總數的大多數,也是最早的企業形式,但規模較小,發展能力不是很大,在整個經濟中不占有支配地位。
一、注冊資本
1、個體戶在進行工商注冊登記時,沒有注冊資本的要求
2、有限公司在進行注冊登記時,需要注冊資本
二、注冊登記
1、個體工商戶下來的只有營業執照,辦理簡單,速度快。
2、有限公司的除了營業執照外還需要公司章程,這個文件根據各個國家和地區有所不同,比如香港、新加坡、島國、中國大陸注冊后的文件都是不一樣的
三、稅收優惠不同
1、個體戶工商戶繳費需要不享受到優惠政策,沒有投資風險且不需要會計做帳。而有限公司需每個月做帳和報稅,可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2、個體工商戶不可以申請稅率為16%的增票,只能申請小規模納稅人(3%)。而有限公司公司則可以申請到16%的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發票。
四、納稅及稅收計算方式不同
1、個體工商戶:
一般是定額繳稅的,定稅不管是有無收入,都需要繳納的,如果不選擇定額繳稅,則可以按實際建賬繳稅,建賬繳稅分一下三種情況
金額在9萬人民幣以下:不需要交稅(是指一個季度)
金額9-500萬: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繳納3%
500萬以上:按照一般納稅人繳納17%,繳納稅款較多,一般不建議。
2、有限責任公司繳稅: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五、賬戶抬頭
個體戶不存在法人代表說法,屬于個人經營,開賬戶屬于個人賬戶
有限公司銀行開戶屬于公司對公賬戶,抬頭屬于公司名稱
個人獨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有很多相同、相似的地方,包括都不具有法人地位、都是繳納個人所得稅、都是承擔無限責任等等。但是,兩者也有一些不同之處,其區別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1.設立依據不同。個體戶依照《個體工商戶條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
2.出資人不同。個體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出資,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資。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一個自然人出資。
3.承擔責任的財產范圍不同。個體工商戶為個人出資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以家庭出資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個人獨資企業通常以出資人的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但是如果在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也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4.拓展能力不同。一個人只能注冊一家個體戶(有的地方允許注冊多個個體戶,但在三證合一后,有關部門實際上都是按一個戶頭管理的,比如只有一個納稅人識別號),且不能開分支機構,通常只有一個經營場所。個人獨資企業可以開設分支機構,雖然現實中這樣做的比較少。
5.社會形象不同。個人獨資企業好歹說起來是家企業,你也算是企業主了,而個體戶一聽就是小商小販。
至于這五個方面哪個是最大的區別,這要看你看重哪個方面了。
公司、合伙企業、個體工商戶是不同的經濟主體,以投資人工商注冊登記的組織形式為主,不以金額大小相區別。
不同的組織形式之間的轉換,需要通過改制的方式實現,具體的改制方式不同。
在公司制形式下,投資人承擔的是有限責任,即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合伙企業中的無限合伙人、個體工商戶承擔的是無限責任。
公司法適用于公司制的組織形式,個體工商戶以民法通則調整為主。
1、個體工商戶不屬于目前我國法定意義上的企業。
我國法律規定的企業組織形態有:1)公司制企業;2)合伙制企業;2)獨資制企業。盡管個體工商戶要履行工商登記手續,但是政府管理當局卻將個體工商戶作為獨立于企業之外的一種特殊經濟組織形態來管理與規范。在獨資企業法出臺后,個體工商戶完全可以從法律形態上逐步規范為承擔無限責任的獨資制企業,沒有必要再繼續保留帶有解決待業下崗職工就業出路等政策優惠性質的個體工商戶這一組織形態。2、某些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屬于經濟學意義上的企業 本人認為:某些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只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便屬于經濟學意義上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是非法人盈利性組織,可以是一個自然人或是一戶成立,以業主的全部財產承擔無限責任,比如個體工商戶。企業是法人,以法人的財產承擔有限責任,比如個人獨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國有企業等。
兩者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概念不同。
個體工商戶是指個人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從事生產經營的家庭或戶。
小型微利企業是稅法上的概念,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三個條件的企業。
2、法律地位不同。
個體工商戶非獨立法人組織,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小型微利企業具有法人資格,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的承擔民事責任。
3、出資人風險不同。
正因為個體工商戶不是獨立的法人組織,所以出資人對其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而小型微利企業以其資產對外承擔責任,而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所以,對于高風險行業,不宜采取個體工商戶這種方式,應當成立法人企業,這樣可以有效降低出資人承擔的風險。
4、稅收及對會計核算的要求不同。
個體工商戶往往不具備建賬條件,會計核算不健全,所以稅收大多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出資人就其經營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需要建賬核算,稅收實行查賬征收,經營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那么,是注冊個體工商戶好,還是注冊法人企業好呢?這個需要結合預計經營規模、經營風險等因素綜合確定,不可一概而論。
看了好幾個回答,大多是從經營方面來闡述的,在稅收方面涉及的不多,與題目不太切合。
三種經濟類型在稅收方面各有特點,如何從稅收角度分辨哪個更有優勢?要從稅種構成逐一分析。
我們先假設一個前提,就是三種類型的經營形勢都很好,一年的銷售收入在400萬,利潤也比較高,全年核算的利潤為100萬元。
流轉稅方面
在流轉稅方面,都要繳納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按照相關稅法的規定,三種類型在流轉稅方面都是一樣的政策,只有個體戶可以進行定期定額征收這個特例,不過如果年銷售收入在400萬水平,稅務局也不會允許個體戶繼續保持定期定額征收這種模式的。
整體來說,只要三種類型的經營實體在增值稅納稅人分類上是一致的,即要么都是一般納稅人,要么都是小規模納稅人,那么在流轉稅上沒有優勢、劣勢的區分。
所得稅方面
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經營所得的應稅項目,適用的稅率為5%-35%,公司制企業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1)全部都是查賬征收模式
在這種模式下,所得稅的年應納稅所得額都是按照會計核算的利潤來計算的,假設三個實體類型的會計核算是一樣的,那么公司制企業無論利潤有多高,只使用25%的稅率,而個體戶和個人獨資企業則會因利潤高低不同計算出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也有高低,要按實際數額適用5%-35%的稅率。下面我們計算一下兩種情況的平衡點。
因個稅的稅率是5%-35%,因此達到平衡點時,個稅的稅率應至少在30%,現在假設年應納稅所得額為A,那么按照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與企業所得稅稅額相等,可以得出下面的方程式:
A×25%=A×30%-40500(速算扣除數)
得出 A=81萬元,
也就是說在年應納稅所得稅 =81萬時,公司制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是相等的,達到平衡。
由此我們可以推論如下,在年應納稅所得稅 >81萬時,企業所得稅繳納的稅額要小于個人所得稅,公司制企業可以少繳稅;在年應納稅所得稅 < 81萬時,企業所得稅繳納的稅額要大于個人所得稅,個體戶與個人獨資企業繳納的稅款較少。
(2)全部為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一般不需要核算成本費用,直接按照稅務局制定的應稅所得率來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由于國地稅已合并為稅務局,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在行業的應稅所得率方面雖然還在沿襲以前的慣例,有些行業是不一樣,但應該很快就能統一。如果在統一的行業應稅所得率后,實際上也就轉化查賬征收的計算方式,只要年應納稅所得額在81萬以上的,公司制企業可以少繳納稅款。
(3)稅收優惠方面
實際上,三種形式在稅收上優勢應該主要體現在稅收優惠上,從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來年,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從數量、力度都少于企業所得稅,比如今年的小型微利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萬以下實際稅負僅5%,100-300萬之間的實際稅負也僅為10%,這遠遠要比個稅優惠多了。這也反映了國家支持公司制企業做大做強、抵制收入差別拉大的趨勢。
總結
三種經濟類型在經營上各有優勢,在稅收上可以這樣斷定,經營規模小、實現利潤少的選擇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較為劃算;經營規模大、行業或產品符合國家鼓勵產業的選擇公司制企業比較劃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