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什么_公民意外死亡后他的銀行儲蓄都歸銀行了嗎?
特邀律師
我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計發月數是139個月,也就是個人賬戶中的錢分139個月發完,按照60歲退休計算,職工領自己的錢要到71.5歲才能領完,在此之前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余額都可繼承。
公民意外死亡后,他的銀行儲蓄都歸銀行嗎?
1.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是遺產,包括銀行儲蓄以及其生前留下的其他個人合法財產。
2.既然是遺產,那肯定會涉及到繼承問題,根據《繼承法》的規定,對遺產的繼承有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以及遺贈撫養協議三種法定繼承方式。
3.如果公民生前留下了遺囑,那么其在銀行的儲蓄自然按照公民生前所立遺囑來處分其遺產,如果未留下遺囑的情況下,則按照法定繼承的方式,由法定繼承人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則來進行繼承,如果公民在生前留有遺贈撫養協議的,則應按照遺贈撫養協議的方式處分其遺產,如果在無人繼承或者無人受遺贈的情況下,那么其遺產就屬于無主物,歸國家所有。
4.綜上,公民意外死亡后,他在銀行的儲蓄不可能歸銀行所有,要么歸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所有,要么歸國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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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的社保費進入個人賬戶,這個賬戶會將本金和投資利息(《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賬戶里的社保金理論上歸屬于個人財產,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而統籌賬戶是單位繳存費用存儲的賬戶。將來個人達到法定年齡時,會由按照精算和統籌計算的比例將統籌賬戶按月向你支付養老金。個人賬戶也如此。但統籌賬戶的錢,說白了,就是所有有資格領取社會養老金人共有的,按特定的比例進行分享,跟你個人關系不大,只和你所在的城市有關。如果個人死亡,不能繼承。根據1991年以來公布的數據假設下面的例子進行測算。假設北京男性居民A,2018年滿65周歲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且此前參與社保保險繳費27年,個人賬戶累積176422.6元[v](以高回報的復合投資收益計)。那么在2018年其領取的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金共47,713.65元,合每月3,976.14元。其中統籌賬戶101599*(27*1%)=27431.7元,個賬賬戶為20,281.95元(計算方法是:假設該賬戶累計金額176422.6以8.73%的復合投資回報繼續增值,A君可以在2017年退休時全北京戶籍居民平均期望壽命82.03歲領取17年,從2018年末開始明年可領取的年金數)。自力更生以終老
參保人死亡,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應在參保人死亡1個月內到所屬經辦機構辦理其養老保險終止手續。在繳費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除政府補貼的外,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個人賬戶資金余額,扣除政府補貼后,將剩余部分,一次性支付給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上述內容以當地政策為準)依法繼承是指只有法定繼承人(配偶、子女等)才能享受此項權利保險只有最低繳費年限,無最低領取年限。
在職職工病故,撫恤金與社保個人賬戶余額不是一回事。
社保個人賬戶余額是自從參保繳費以來計入個人賬戶的金額和利息。城鎮職工個人每月按本人工資8%繳納的養老保險均計入個人賬戶,這部分錢和利息是屬個人遺產可以繼承。
撫恤金是參保人病故,政府給予參保人親屬一定的經濟補償。
所謂個人賬戶,是保存在參保人自己本人的賬戶中的錢。城鎮職工的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職工個人承擔8%,那么個人繳納的8%,就劃入個人賬戶,靈活就業人員,繳費費率為20%,其中的8%劃入個人賬戶。一旦參保人去世,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作為遺產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