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有問題物業費該誰繳_收樓質量問題不交物管費違法嗎?
特邀律師
物業早就該取消
委托服務合同就是這種付費方式。
好像你雇了個保姆,工錢事先談定了。后來發現她工作較差,你只能照約定給她工錢,然后辭退了她。而不是隨便剋扣工錢。
要交物業費,交物業費是小區每個業主的義務。房屋售后質量即使不好,和物業費沒有關系。
業主可以就“房屋漏水問題”對物業提出要求,比如:再次修繕,直到修好為止或者直接提出經濟賠償。物業的回復如果不滿意,可以考慮走法律程序。
目前中國大部分物業的服務質量的確不敢恭維,但是業主不能用“不交物業費”的辦法來為自己維權,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利,有的朋友可能會說“我就不交物業費,他能把我怎么樣?”明面處理,物業公司也會通過法律程序來起訴業主,原因就是“不交物業費”。業主一定會反駁“因為房屋漏水物業修理不好,我才不交物業費”看上去挺有道理,但是在法律上講這是兩件事情,上文提到,你業主可以起訴物業公司“房屋漏水維修不好”,但你不交物業費就是你的責任,兩件事情不能放在一件事上說。暗面處理,物業公司雇傭幾個社會閑散人員隔三差五的找你麻煩,業主都得鬧心死,最后就算弄得魚死網破,值得嗎?
一些業主還是得調整自己的心態,站在公平、客觀的角度心平氣和的與物業公司共同商討、解決問題。物業公司與業主的關系還真是“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最后希望給出的建議能夠得到廣大朋友的認可
房屋出現質量問題,物業是不會管的。一般都是業主自己解決問題,找這個那個,費事兒還鬧心,踢來踢去窩一肚子火也沒人理你。
這類維權相當艱難,勸你不要嘗試。
一般情況下,房屋不會出現結構性的問題,墻體裂縫呀,管道接頭滲漏呀,堵塞呀,強弱電,供排水出現問題,都是這類的情況,開發商不撤的,還可以去找下。一旦撤走的,基本沒戲。
物業公司、業委會、房管局、住建局、都管結果確是都不管。
如果是公共部位的維修,可以申請動用住房維修基金。小問題自己解決吧。
收房后才發現問題是很棘手的。
如果在收房過程后不滿30天就發現了問題,那你可以先退房,這時候可以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但是你已經收房,又過了一個月的情況下,就只有聯系開發商,讓開發商盡快過來處理。費用的話根據相關法規:經業主驗收,因未裝修不具備入住條件的空置房或入住后(含房屋裝修)因故長期不使用的空置房,從驗收或業主報告物業服務企業,經物業服務企業登記確認即日起,其物業服務費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收費標準的70%交納(除了垃圾費、電梯費是全額收取)。所以你需要到物業登記,然后在開發商替你整修期間,繳納部分物業費。
但是這筆費用你不需要自己掏錢,保留發票,讓開發商補償給你,如果因為這個房屋質量問題延遲入住的,你一樣可以向開發商提出賠償要求。比如,你在外面租房的話,這段時間的房租費等,開發商不同意的,你可以到房管局投訴,甚至根據合同條文,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
不過這個過程還是很麻煩的,所以買房的小伙伴,收房一定要仔細啊。
如果你的物業有不作為的現象你可以拒絕繳費,如果物業各方面做的很好你也沒理由不繳費,誰不希望自己的小區有良好的管理,誰不希望在出現問題的時候物業第一時間幫你解決問題呢?所以好物業對你的小區房價都起到一定的作用。
題主的問題表述不清楚,難以準確回答。
是小區未經官方的工程竣工驗收,還是業主在交房時未驗收?這是兩個不同的情況,不能籠統的提問。
若是前者,答案很明確,不但不能讓業主們交物業費,而且有權拒絕收房。這明顯是違法交房,開發商用沒有達到交付要求的、半成品來忽弄購房人。
若是后者,購房人應該按開發商通知的期限去收房,在收房過程中查驗房子和小區是否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和國家的規定。業主若不按時去驗收,也要從交房通知的期限開始交物業費。
只有按時去收房,發現有較大質量問題或影響居住的問題時,可以拒絕收房要求返修。在返修達到要求后收房。 返修整改期間的物業費應由開發商承擔。
因為您沒有詳細說明家里漏水原因和漏水情況,所以你所說的一直沒有修好,我也不好直接下定論。雖說沒有修好是一個遺憾,但是沒有修好可能跟您家里的漏水程度、漏水部位和漏水的材料以及維修的難度都有一定關系。也就是說物業之所以沒有修好,可能跟維修的難度和責任有關。我個人覺得,你的物業公司能多次到你家前去給您維修,說明這個物業公司對待你家漏水的問題還是比較重視的,可能是因為難度問題所以才一直沒有徹底修好。畢竟,業主戶內漏水,尤其是涉及到了樓層地面的,有些時候確實是很難快速修好的。所以,我個人覺得,你的這個物業其實還是挺負責的。
再有因為你所說的是家里漏水,那么我估計應該是您自家的房間里出現了漏水的情況,而不是公共區域漏水。其實小區業主自家漏水,如果按照相關責任劃分的話,可能也不是物業維修的范圍或者責任。比如,如果是因為樓上業主的原因造成的漏水,那么就由樓上業主負責,如果是因為您個人使用不當,或者裝修等原因造成的漏水的話,那么也是您自己負責相關維修。如果是因為相關設備質量問題出現的漏水的話,那么如果在保質期就應該是有地產商來負責。
也就是說,小區業主自家漏水,如果按照相關責任來劃分的話,很少有是需要物業來負責維修的。基本上物業公司也就負責個查查原因,然后告知該誰負責維修,之后可能就是給你們進行相互協商和協調了。
不過,我覺得,這也是物業方面服務應該提升的地方。如果是大的問題,因為涉及到巨額的維修費用問題,這樣做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如果是小的問題,如果這個問題很容易維修的話,順手就修了這樣才是更好的選擇。
有些維修的問題,責任確實不在物業公司,但是一些維修問題對于物業來說,只是派一個維修人員的問題。可是呢,有些物業公司可能就會因為責任不是物業公司的,所以物業方面就會直接讓受損失的人去尋找責任方去解決問題。其結果可能就是,因為是一個小問題,對于地產來說,問題太小,根本不重視所以一直拖拉。或者雖然對物業來說是一個小問題,但是對責任方的業主來說,確實一個大問題,請人維修費用也不低,所以一直拖拉,導致問題不能解決。
物業公司一直講著提升服務、提升服務,我們的服務應該怎么去提升?我想,本著為業主服務,提升服務質量的選擇,能為業主解決的問題就盡量去解決。向一些小的工程維修問題,既然物業公司能解決的問題,能維修就維修一下,能解決就解決一下,沒有必要再去因為責任方的問題而一直拖拉下去了。我想在這樣的服務下,無論是責任方還是損失放都會感謝這么有責任的物業公司的。當然,我說的也只是一些小問題上,如果是大問題或者物業公司難以解決的問題又另當別論了。
有付出就會有回報,只要物業公司能夠真心為業主服務,會得到業主認可的,現在還是有很多的知名物業是得到了業主認可,這就是實列。
最后在說一下,物業費是保證小區維護、設備維修、小區建設等保證小區正常運轉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小區能夠正常運轉的剛性需求,因個人原因拒交物業費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