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有能力償還不還怎么辦_官司打贏了,老賴依舊不還錢怎么辦?
特邀律師
關于債權債務糾紛,很多在法院判決后仍不履行的情況很常見,無非這幾種情況。一確實沒有錢。二有錢就是不給,耍賴。三有錢,但是暫時拿不出來。
因此,這種情況下,您需要了解一下對方的經濟情況,對方是否有能力還錢。如果對方有錢,不履行判決,您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同時,在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關于債務糾紛,建議盡量在交易過程中保留證據,或者讓對方盡量做出擔保,以便后期出現糾紛時更好的維權。
如果借款人實際有還款能力,但就是故意到期不還錢的,建議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發書面催款通知書給還款人,一方面中斷訴訟時效,避免到時因為過了訴訟時效法律不再保護;另一方面在催款方式上,也更為正式,讓對方知道自己的態度。(記住,一定要發EMS,同時整個寄送的過程錄像,同時錄清楚裝進寄送袋的書面內容,用以未來證明自己書面催款的記錄)
2、書面催款仍無效的話,可以向其單位或者家庭成員闡述其借款及到期不歸還的事實,提醒大家不要借款給他,公開譴責其行為。(大部分的專業催債公司都是利用借款人不想讓他人知悉的軟肋進行催債的,所以還是非常有效的)當然,在做這個動作之前可以提前和借款人說明,并征求其意見,同時記住不能夠有與事實不符的描述。
3、如仍不歸還,可以找個律師寫一個正式的律師函并寄出,相關費用也不貴,同時相應的費用單據留存,未來計入對方的還款總額。(屬于合理的催款費用)同時也要開始留意對方的財產情況,特別是車子、房子,如啟動訴訟,以便查封保全。
4、最后還是不歸還的話,還是起訴吧,一般金額不大,案情簡單,證據材料也齊全的話,可以走簡易訴訟程序,會更快結案進入執行環節。此類簡易程序的案件,其實也可以不用請律師,自己就能夠應訴處理的,關鍵還是在于執行。發現對方的財產后,要申請查封保全。
如果對方這個時候仍舊有錢不還,那這個就可以列入嚴重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上征信的了,同時根據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限制如下高消費: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旅游、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同時,提醒:《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官司打贏了,老賴依舊不還錢,如果你知道老賴名下有什么財產,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申請強制執行,如果不清楚老賴財產,也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同時向法院申請把老賴拉入黑名單,這樣老賴的行為才會受到限制,就會感受到壓力,還錢的可能性就會大些。
應該以拒執罪追究其法律責任。
【每日講法觀點】如果欠款人確實沒有錢還,起訴到法院以后,很可能債權暫時無法得以實現。一般起訴到法院以后,法院根據案件查明的事實,適用相關的法律規定,作出裁判文書,證據充分的話會判決欠款人歸還欠款,至于能否能拿到錢,確實要看借款人有沒有償還能力。
欠錢人確實沒錢,起訴的利弊
欠款人確實沒有還款能力,債權人起訴到法院以后有哪些利弊呢?
(一)起訴的好處
- 起訴意味著債權人將與欠款人之間債權債務關系訴諸于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公正的裁判,雙方之間債權債務可以得到公權力機構的認可。
- 起訴以后不用擔心欠條丟失等,即使欠條丟失有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也可以證明雙方之間債權債務關系,并且生效法律文書的證明效力比欠條的證明效力更高。
- 起訴拿到法院生效裁判文書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查封、凍結欠款人的房產、銀行賬戶等。
- 起訴需要向法院繳納案件受理費,還可能需要繳納公告費、鑒定費等,如果委托律師,還需要承擔律師費。
- 向人民法院起訴,案件能否勝訴,取決于債權人手中的證據,如果債權人手中的證據沒有達到確實、充分,很可能有敗訴的風險。
- 起訴需要花費時間成本、精力。
欠款人確實沒錢還,不起訴的利弊
(一)不起訴的好處
起訴與不起訴相比較而言,不起訴的唯一好處可能就是不用預先承擔相應的費用。
(二)不起訴的弊端
- 不起訴,可能導致債權的訴訟時效經過,債權人可能喪失勝訴的權利。
- 不起訴,債權人需要保留好欠條等,債權債務存在的證據,一旦證據丟失再想起訴就比較困難。
- 不起訴,無法請求公權力機構介入,要求欠款人承擔還款責任,無法對欠款人產生強制效力。
總結
如果欠款人確實沒有還款能力,起訴與不起訴各有利弊,但是不能說起訴到法院又能怎么樣。總體來說,在每日講法看來,起訴比不起訴要好很多,起訴應該是利大于弊的。
而且,欠款人是否有還款能力,可能到執行階段才能真正了解,很多老賴表面上沒錢,實際上一旦通過起訴并進入案件執行程序,當他們各種行為受到限制,財產、賬戶被查封、凍結,大多數都會把錢拿出來。
根據財政部的消息,下半年將推出個人破產制度,將嘗試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待個人破產制度建立之后,可以按制度落實。
在個人破產制度推出之前,我們仍然按照“欠債還錢”的慣例處置債務,債務人終身對自己的債務負責。
現在債務人沒有償還能力,不要說法院,就是玉皇大帝也沒有辦法執行。如果債權人上門討債,根據債權人的態度自己采取不同的態度。
如果債權人采用威脅,甚至暴力手段,那債務人可以直接報警。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但采用威脅和暴力手段也是違法的。當今社會不是楊白勞那個年代,不要怕債權人把“喜兒”抓去抵債。我不建議與債務人采取直接與債權人進行對抗,但要做好自我防范工作。
如果債權人沒有過激行為,就是正常的討債。那就要正常的溝通,說明自己的難處,在自己能力范圍內,適度還債。事情說清楚了,相信能獲得債權人的理解。
債權人來討債的時候,切忌不能采用“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態度,這容易激怒債權人。債權人被激怒了,可能會情緒失控,做出非理性行為。如果你關注新聞,會看到許多債務人被債權人綁架、殺害的新聞。
貸款人有還款能力但是不還款擔保人應該提醒還款,實在不行就起訴。擔保人的責任:
1、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2、《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3、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4、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你好。
你的疑惑也是很多民間借貸借款人的擔憂。
我借了錢給他,到期后,他就是不還。我怎么辦?不能去使用不好的手段去催收,因為容易被抓。去起訴吧,不一定要的回來,還要自己墊付成本。遇到借款數額較大的案子,訴訟費和財產保全費要不少。
其實,你的疑惑和他們的擔憂,都是對我國民事訴訟法的不了解和對司法權威的不信任。
就你的問題來說,拿到勝訴判決書了,怎么辦?這個很好辦,如果判決書上的履行期屆滿,對方沒有履行判決內容,償還借款和利息,那么你要及時去申請強制執行。只要對方有財產,你的錢就能夠執行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