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的女婿有贍養義務嗎_兒媳對公婆,女婿對岳父母是否有贍養義務?
特邀律師
我老婆是獨生子女,丈母娘長年跟我們在一起,你們覺得方便嗎?
我是丈母娘,我的情況跟提問者正好相反,是我要回到我自己家去,可是他們一家人都舍不得我回去,孩子們更不讓我回去,我一說想回家了,他們就拉著我哭的稀里嘩啦的。
在女兒女婿家的七年里,和睦相處,女婿對我尊重有加,女兒對我好的更是沒話說,孩子們更是超級喜歡我。我也一直盡心盡力的照顧孩子,包攬全部家務,接送孩子上幼兒園,讓他們安心工作。
女婿下班就是看看手機,女兒下班就是輔導孩子的學習,其它的事情全部我來,連一雙襪子都不要他們自己洗,我還想把我的退休工資給他們支配,可他們不要,說是如果請一個象我這樣好的保姆,就是一個月一萬塊錢都請不到。
都說一個女婿半個兒,我把我的女婿當整個兒子來疼,只要他們幸福,我愿意付出辛苦付出勞累,且不圖回報,只要他們過得好,就是我最大的愿望和幸福,大家好才是真的好。這樣的丈母娘跟女兒女婿孩子們生活在一起,你們說方便嗎?
兒媳,女婿沒有贍養公婆,岳父母的法定義務,這是真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有共同擔負起撫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撫養的子女包括,有直系血緣關系的孩子,沒有血緣關系的領養孩子,以及在法定下形成繼父母和繼子女關系的,并且付出了撫養責任和義務的。這些子女長大后,對父母都有直接的幫扶父母和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同時根據贍養法的規定,對于未婚的男女從小領養的子女盡到了撫養責任和義務的,在法定上形成了養父與子女,養母與子女關系的,孩子長大以后對養父或者是養母負有不可推卸的幫扶責任和法定的贍養義務。
由此可見,贍養關系與血緣關系無關,與撫養關系是相輔相成的,體現了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
養啊,我就是獨生女,父母不養還養誰?我們是貧窮家庭,我也嫁了個窮家庭,我自己的父母我肯定會養的,而且和他們養我一樣,我有飯吃他們一定不會喝粥,如果說我老公不養的話,大不了離婚換一個,至于說很多男的都不愿意養應該也不至于,這個社會好人還是多的,如果真的那么喪我沒有遇到一個,那我就單身自己賺錢養,反正這個社會我能靠自己賺錢的,也不至于吃不起飯,反正兩老打自生養我的那刻起我就是以后要報恩的,不是被綁,而是自己的責任感在。
您好!
題主提問這個問題,似乎有這樣一個背后的假設:養老都得靠男的。
只是開個玩笑,看到題主問題有這種感覺而已。其實,題主完全多慮了,子女本身就有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區分男女。所以,子女是男是女都一樣,不要擔心“女兒嫁出去就成了別人家的了”。
當然,我國也沒有任何一項現行法律規定:女婿/兒媳具有對岳父母/公婆的贍養義務。
如果談到“怎么辦”的問題——這里給出的建議是:好好對待女兒,一定要公平的對待子女。
為了便于闡述,我們以題主提到的“女婿”作為對象,從兩個方面說明一下:
女婿對岳父母贍養中的角色定位
首先肯定的是,女婿這個角色,沒有對于岳父母的養老義務。
這類家庭角色關于養老方面的定位是:協助。拿女婿來說,就是“協助妻子對岳父母進行贍養”,不強制約束。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提醒是:小輩對長輩的贍養,不管是什么樣的家庭關系,都是建立在感情基礎之上。
舉個例子:女婿入門,是因為與女兒之間的感情,與岳父母之間首先肯定是沒感情的。那么,相處過程中,就要依賴于雙方的付出——老人的付出和女婿的付出。“爸媽”只是形式上的一種叫法而已。
從老人的角度,無非是多了個女婿,但是要求女婿無償的、像對待他自己爸媽一樣對待自己,是不現實的想法。所以,老人要懂得把女婿真正看做一家人,真像對待自己的兒子一樣。
從女婿的角度,是因為隔著妻子這層關系才多出來的“爸媽”,既然是自己愛人的父母,作為小輩和丈夫,要學會從妻子角度出發來對待自己的岳父母,這需要女婿的心理建設過程。或者再延展的大一點,即便沒有任何關系的身邊老人,哪怕是朋友的父母,是否也應當有所尊重?
老人對女兒這個角色,應當如何看待?
在現實中依然普遍存在類似的想法:女兒嫁出去,就變成別人家的人了。這就是幾千年沿襲下來的思想:重男輕女。
可以很現實的告訴有這些思想的老人:很多家庭,女兒比兒子還孝順老人。
所以,男女有別這件事,在關于養老的問題上,完全是老年人的偏見思想作祟。
在這里,需要提醒老年人的第二點是:如果對待女兒不公平,絕大多數情況下,也不要指望著女婿能“協助”做多少贍養的事兒,更何況還不能強制。
所以,對待子女公平,才是老年人能夠保障自己晚年生活最重要的出發點——畢竟,目前我國的養老還是以“家庭養老”為主。做不到這一點,最終買單的人,一定是老人,切記。
你如果娶一個獨生子女老婆,就應該有贍養的義務,不管男孩,還是女孩,父母辛辛苦苦把你們養大,就應該有這個責任,如果你們結婚了。你沒有這個義務,可你老婆有這個義務,除非你老婆父母不要女兒贍養,否則你老婆是推脫不了責任的。你就要幫助你老婆一起贍養。
不知你們那里是對老人的贍養是什么樣,我們老家,兒子女兒都一樣要贍養父母,不管是獨生子女,還是有兄弟姐妹,等到父母年齡大了贍養費都是一樣的,沒有男女之分,有的家庭哥嫂,弟媳胸襟開闊不計較,這樣女兒可以不贍養,但是這種家庭很少的。
還有我們老家像我這輩人,都是一個孩子,而且我老家那個村民組百分之九十八是女兒,女兒現在全都嫁出去了。如果女兒沒有這個贍養義務,那我們那些家庭真是悲哀,那時候響應國家號召,計劃生育,不然不會沒有兒子,還好,我們那里所有女婿都通情達理沒有誰講過不贍養女方父母的。
你如果想不贍養老婆的父母,就不要結婚,這樣就可以輕輕松松,無憂無慮,逍遙自在里生活!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歡迎友友們評論和留言!
贍養老人是中國人民的傳統美德,任何人都不能失去和丟掉這美德!
獨生子女婚嫁,男女雙方經協商買房子、車子、給彩禮,不影響雙方贍養老人的義務。不能,更不該以錢花多為借口不贍養老人,或推托贍養老人。
在國策37年中岀生的孩子們,絕大部分都是獨生子女,這輩人絕大部分人已成家立業,享受改革開放的豐碩成果,日月過得很好,比老一輩強多!贍養老人是為人子的義務!
男方女方父母都是一樣的,都要贍養!愿天下老人身體健康快樂,長命百歲!
謝邀,回答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