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收入算共同財產嗎_工資能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特邀律師
謝邀:
工資是不是共同財產呢?毋庸置疑答案是肯定的,是共同財產。這里首先要弄明白的是什么是共同財產,所謂的共同財產是指自從領了結婚證成為夫妻后,所創造的所有財富(不動產,雙方的收入,存款,有價證券,車輛,所經營的公司,等等。由于含概面太廣這里就不一,一敘述)。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取得的財產均有對方的一半,這是個基本原則,一般不會改變。現代人的婚姻形式多種多樣,雖然婚姻法實行一夫一妻制,結婚必須達到實質要件,但是現實生活中卻不是那么簡單。
比如有錢的大佬有合法原配,私下還有小三或情人;未達到結婚年齡的男女生活在一起多年,有孩子有家庭卻不登記結婚,搞成‘黑夫妻關系’孩子不能落戶讀書等等。
欲想得到婚姻法保護,夫妻雙方必須辦理婚姻登記,取得結婚證書。否則雙方雖然在一起生活,但不能獲得婚姻法關于夫妻財產權利義務的有效保護。
前面講到的小三、情人、黑夫妻關系等都不能獲得婚姻法夫妻財產分配機制的有效保護,只能通過其他民事法律運用現有證據,按照一般合伙人支付確認財產分割。
婚姻法第二十條規定: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付給扶養費的權利。
所以合法夫妻之間,一方不能獨立生活或有疾病等特殊困難,沒有收入來源或生存能力的,另一方工資收入在法律上肯定有對方一半份額。
當然這是在法律上操作的分割方法,現實中雙方可以協商,也可以不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關鍵還是看雙方是否有深厚真摯感情,夫妻之間更講究真情真愛,不能天天用法律規制各方的生活,那樣即使生活在一起,也早已失去了夫妻之間的意義。
法律和道德留給我們更多的是無奈下的底線,既然雙方能稱作夫妻,無論是否通過合法登記與否,都要認真對待彼此的感情。
付出就有回報,付出與回報都應該是真誠的,只有真誠相待,才能白頭偕老心不變。
丈夫有退休工資,妻子無收入,丈夫當然有扶養義務,可以把退休工資都交給妻子保管,雙方一起共度晚年。
如果丈夫有退休工資不盡家庭義務,對妻子不管不問,或不愿意在一起生活等問題出現,那雙方就需要按照法律規定解決,合法夫妻就會起訴行使夫妻財產分割,夫妻財產就包括一方的退休工資。
所以真正合法夫妻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快速解決雙方之間的矛盾與糾紛。
婚后丈夫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而且,婚后的夫妻財產也是共同財產。這是國家的《婚姻法》明確規定。
你是在問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嗎?是的話看這里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
《婚姻法》
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