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證據(jù)怎么收集_怎么證明勞動關系?
特邀律師
實務處理案件中,首先要審查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勞動者與單位之間是否存在著勞動關系,所以,如果勞動者無法證明雙方之間存在著勞動關系而單位又否認勞動關系的,則勞動者的各項請求,都會因無根之水而被全部駁回。
那怎么樣證明雙方之間存在著勞動關系呢?
司法實務中,以下這些證據(jù)(原件)可以證明勞動關系。
1、勞動合同。
2、工資發(fā)放的憑證或記錄(比如:銀行流水清單,在清單中會顯示出公司的名字,摘要備注為代發(fā)工資或工資。如果不是公司賬戶,而是個人賬戶的,法定代表人的賬戶,問題也不大,如果是其他人賬戶的,需要先證明其他人跟公司有關聯(lián),比如:公司的財務、老板娘等,這一點就有點困難了)。
3、社保繳交記錄。
4、住房公積金繳交記錄。
5、蓋有公司公章的工作證、出入卡。
6、蓋有公司公章的文件,能證明勞動者是公司的員工的(比如:授權委托書,委托勞動者去相關部門辦理公務的;比如:跟前程無憂的合作協(xié)議,上面寫聯(lián)系人是該名勞動者;比如:任命書)。
7、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文件。法定代表人簽字的效力,某種程度上是等同于公司蓋章的。
8、公司其他人員簽字的文件。比如:入職登記表、離職交接表等,有人事部負責人的簽字,當然,勞動者得先證明簽字的人是公司的員工。
9、公司網(wǎng)站網(wǎng)頁的一些內(nèi)容,能證明勞動者是公司的員工的。網(wǎng)頁,屬于電子證據(jù),易修改和易刪除,所以,建議要及時做公證。
10、法定代表人或勞動者的領導和勞動者往來的短信、微信聊天記錄、QQ聊天記錄等。當然,首先要先證明對方的手機號碼或微信、QQ是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領導的號碼才行,比如:公司的網(wǎng)站上刊登過這個號碼,公司對外招聘中或?qū)ν鈽I(yè)務活動中留過這個號碼等等。對于相關網(wǎng)頁,那就要做公證了。
11、勞動者使用企業(yè)電子郵箱往來的一些電子郵件,當然,勞動者要及時做公證,防止企業(yè)關閉勞動者的郵箱權限。
12、證人證言,比如:同事的證言,當然,同事需要先證明他是公司的員工。比如:客戶工作人員的證言,證明勞動者曾代表公司與客戶進行業(yè)務交往。當然,首先要證明客戶是客戶,而且證人是客戶的工作人員才行。這里會涉及到一條審判規(guī)則:勞動者已舉證證明在用人單位勞動,但用人單位主張不存在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交反證。
需要說明的是,證人需要出庭接受質(zhì)證,否則,證言一般不會被采納。
如果以上這些證據(jù),勞動者都沒辦法取得的。
13、那就想辦法做談話的錄音錄像取證,談話的內(nèi)容足以證明勞動者是公司的員工。談話,最好是跟法定代表人的談話,如果是跟其他人的談話,就要先證明其他人是公司的員工,具體職務等等。
如果連談話的錄音錄像證據(jù),勞動者都無法做得到的。
14、那只剩最后一招了,就是申請勞動仲裁或法院調(diào)查取證,當然,這個就具有不確定性了,因為中國當前的情況是案多辦案人員少,所以,不可能做到每案都外出調(diào)查。
案件鏈接:
深圳中院曾辦過一個案件,勞動仲裁及一審均認定雙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二審的時候,勞動者就詳細地陳述了他作為倉庫管理員的勞動用工細節(jié),什么時間入職、誰招用他的,工作地點在哪,崗位是什么,工作內(nèi)容是什么,工資多少錢,怎么發(fā)放等細節(jié),完了,還說他還有倉庫的一把鑰匙,于是庭審結束之后,法官就跟這個倉庫管理員一起到了工作場所,勞動者就拿出保管的鑰匙,把某個倉庫給打開了。然后單位沒辦法解釋為什么勞動者會有單位倉庫的鑰匙,法院最終認定雙方之間存在著勞動關系。
臭點子:
所以說,如果我們作為勞動者離職了,沒有什么證據(jù)能證明勞動關系的,那就自己留下辦公桌的一把鑰匙或者是進出大門的鑰匙,甚至于在辦公桌的某個不知名的位置刻上自己的名字說是這個公司的什么崗位的員工等等,這些都是為將來申請調(diào)查取證反攻單位做一手準備啊。
案件鏈接:
再說一個我作為仲裁員審理的案子。
單位也是否認勞動關系的,員工提交的證據(jù)中只有一張工作證明,蓋了公司公章。但是單位否認公章的真實性了。我比對一下授權委托書的公章,好像有點不同,我估計在工作證明上的公章不是公安局備案的公章。
說實話,如果公章不是真實的,則員工的證據(jù)還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著勞動關系。
其實,作為仲裁員來說,我內(nèi)心是相信員工跟單位之間肯定是有關系的,否則,為什么員工不告別的單位,只告你單位呢?
那應該怎么去審理這個案子呢?
我想了想,于是,我說了下面這么一番話。
“鑒于被申請人不確認勞動關系,而申請人主張勞動關系,故本案存在著一方當事人做虛假陳述的情況。本庭鄭重告知雙方當事人,接下來的仲裁調(diào)查,雙方當事人要秉持誠實信用的原則,回答本庭的調(diào)查提問,如果一方有不誠信的行為,妨礙仲裁庭審的,我們會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書記員把我說的這一段話,都記錄在筆錄里了。
我接著說:“我聽說法院現(xiàn)在對這種虛假陳述,妨礙民事訴訟的,都有罰款幾萬塊錢的,而且,說實話,這個說謊話欺騙勞動仲裁,也有點妨礙公務的味道。”
書記員又記下了,我趕忙說,這一段不用記。
完了,我宣布休庭5分鐘,讓雙方當事人去核實一下是否存在著勞動關系,5分鐘后再恢復庭審。1
10分鐘后,繼續(xù)庭審。
我問:被申請人是否確認與申請人之間存在著勞動關系?
答:確認。
哈哈,樂死俺了~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謝邀~ 本案中首要的證明對象是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系,工資卡,工資條,職工名冊,到崗通知書,專屬制服等均能起到證明的作用,這方面的證據(jù)能拿的都拿出來。 其二就是要證明確實存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的情形。如果同崗位有其他人員出面證明或者該單位有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打卡記錄,出勤表這些,都能起到證明作用。最后,關于11天拖欠的工資,可以提供工資卡的銀行記錄和申請辭職的文件或單位的答復,以確立勞動關系結束的時間。ps:我是新上崗的勞動仲裁員,對于實踐了解的不多,希望能幫到你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jù)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shù)據(jù);(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jù)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jù)。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jù)。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jù),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jù),人民法院應當調(diào)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jù)。
一般情況下,如果有勞動合同。是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如果雙方?jīng)]有簽訂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慣性的存在需要根據(jù)具體工作的情況收集能證明在單位工作的證據(jù)來證明。一個勞動關系的,具體情況不一樣。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確認勞動關系對你很重要的話,建議你能詳細咨詢專業(yè)律師以得到幫助。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如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聽聽人事管理者怎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