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一個月給多少撫養費_凈身離婚后每月給孩子多少撫養費為宜?
特邀律師
暫時給二千塊比較恰當,到初、高中適當增加到二千五百塊,到大學階段那就每個月三千塊。記住:千萬不能多拿,多了會使孩子不一定是好,一定要讓孩子懂得錢是來之不易啊!
撫養費數額雙方有協議按照協議處理,沒有協議或者協商不成,法律上的硬性規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你養我大我養你老,這不是一句空話,題主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確定合理的數額來支付孩子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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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撫養費給付原則,分類:
必需按需供給,不浪費為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
二、給付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子女撫養費按父母月總收入的20%至30%支付,最高不超過父母總收入50%。
具體執行措施
1、生活費,低收入家庭,達到當地最底生活標準以上;中等收入家庭,按月總收入20%至30%;特高收入家庭,不超過公務員月平均工資。
2、教育費,滿足子女在校接受教育全部需求;節假日,根據各自家庭的支付能力,另加旅游等課外輔導費。
3、醫療費,滿足中等以下疾病治療、康復療理基本需求;重大疾病,穩控危險期搶救費支付,康復療理滿足基本的長期性需求;父母加強對子女采取人工煅煉的按摩推拿方式康復療養,增進感情促進康復。
二、父與母分攤方式:
公平公正,原則上父與母各支付50%。
低收入方達到月收入50%后,未達到子女所需撫養費50%的;高收入方承擔剩余的全部費用。
三、2019年4月22日,補充內容。網友《邵哥109578136》提出:我離婚五年,一人帶孩子帶到大,前妻撫養費一分不給,靠自己努力把孩子帶大到六歲了,還給孩子入了五年保險,現在前妻起訴我要探視權呢?
網友《特別想你3》評論:不知道你們當初離婚協議或者法院怎么判的。但是母親肯定有探視權,法律也是支持有探視的!最好還是坐下來協商好!
回復:有探望權與行使探望權利,是兩種不同法律關系。小孩住校上學了:女方有探望權要行使探望小孩的權利;男方有探望權也要行使探望小孩的權利。
第一天,小孩說:爸爸上午來校協助我上體育課一游泳渡江;媽媽不會游泳,去市體育館練習游泳。
第二天,小孩又說:學校組織全民國防動員教育課,周未到《龜山公園》越野訓練爬山,從山頂通過有兩條路:一是沿石階路走上山頂與下山,預計40分鐘,只準1名家長隨行監護學生安全,走完全程得5分;二是穿刺叢開荒劈路爬上山與爬下山,預計1小時20分鐘,只準1名家長隨行監護學生安全,爬完全程獎10分,第1名到達終點站發獎學金1千元。另一名家長從野營起點站駕車穿越《龜山隧道》到終點站接應,預計10分鐘,需交過《龜山隧道》費10元/車次。
多與少是雙方協商的結果,這根據男方收入,城鄉差別等因素。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這一千元確實有點少,但在離婚協議上要申明,如遇特殊情況,應該補付。夫妻雖然離婚了,但孩子是共同的,都有義務,如男方賴帳,這是不應該的,女方可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