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借錢給彩禮女方要幫還嗎_男方給彩禮錢了又像女方家借錢這樣合適嗎?
特邀律師
你好,謝謝邀請回答這個問題。男方給彩禮錢了又像女方家借錢這樣做大多數人會認為不合適。
彩禮是訂婚和結婚時男方付給女方的財物,用來表達對女方誠意和感謝。中國自古就有這個習俗。當前,婚前給與彩禮的現象在我國還相當盛行。無論城市、農村,有錢、沒錢只要想結婚,男方給女方一定數額的彩禮。
男方給了彩禮又向女方借錢,我認為不可一棒子打死,有很多原因吧。
1、男方給的彩禮是天價:比如說百萬以上,男方出于面子,女方要多少給多少。給后家里經濟狀態突然不好,只能管女方借下,好時再還。
2、男方家困難,借錢給彩禮。、突然男方家遇急事,只有硬著頭皮向女方借錢。
3、女方家優越:男方給完彩禮后,又想著代款買車等,向女方借些錢。
這些在我看來也是正常的。即然己經到了給彩禮這步,說明男女雙方也快步入婚姻殿堂,倆家人也是一家人了,有什么困難,應相互相幫助,不可太過計較,你們說是嗎?
婚姻之事是人生頭等大事,不緊是男女之事,更是倆家人之事。彩禮給多少應商量著來,量體裁衣,不可透支。婚后的生活才會美滿。
法律規定,凡是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就是具備了獨立行事本領,完全民事能力的成年人。所以,從法律角度上講,父母對子女撫養的義務從子女年滿十八周歲后就算完成了。自然,兒子們為了結婚的天價彩禮所背負的外債,父母是沒有責任還的。
但是,在當今的社會,當今的農村,現實的存在中,卻完全是不一樣的情況:因為,十八歲的子女,也許還是正在讀書求學的時期,如果父母不管誰來管?!等到子女們完成學業后,又到了結婚的年齡,在當今男多女少、找對象要看房子、車子、彩禮的高標準面前,如果不靠父母幫助,單憑子女的能力,怎么能找到好對象?怎么能完成風光的婚禮?!……
其實,致所以會出現天價的彩禮,也是迫于社會現實,在農村諸多貧富不均的家庭中,那些相對富裕家庭的父母們相互炫耀、相互競爭而得來的結果,也是那些相對貧窮的家庭父母們為了兒子們而被迫無奈、自愿承受所背負的外債。
因為,在廣大的農村父母心中,都是在盡心盡力的把子女們"教養、婚配"的任務完成以后,才被視為算是盡到了做父母的責任,才有資格要求子女們對自已"養老送終";這是千百年來一直流傳下來的一種社會的道德規范,農村人也一直在自覺的遵守;所以,農村人的一輩子大都是為了子女們的“教養婚配"而辛勞的生存,既使為子女們付出再多也在所不辭、心甘情愿,直到“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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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的這個問題是最好解決的了,你都結婚5年了,也生了兩個兒子,那么我想問你一下,你公婆當初承諾給你的彩禮是多少?是十萬塊?還是說二十萬,那你覺得這么多的彩禮,你公婆他們有錢出?要是他們有錢的話,那也不至于讓你老公去借錢來當彩禮吧,然而你老公去借錢給彩禮,又有什么不對嗎?你是覺得你自己像是被公婆給騙了,到最后讓你老公去借錢來當彩禮,這也很正常啊,你老公他借的彩禮錢,也是給你的家人,我覺得你要是個好女人的話,就不會來這里問這種問題了,應該想辦法去幫幫自己的老公,而不是來說要不要離婚?也是夠無語了!
你的這種想法完全是錯誤的,在我看來你老公當初,估計借的彩禮錢也不少。5年了,都還因為這來離婚,也是夠嗆了,且行且珍惜吧!別去因為彩禮錢是你老公借的就說要離婚,再者說了彩禮錢又不是給別人家了,也是給你家人的。要不你就去問問你的家人,把當初你老公借的彩禮錢給拿一點回來不就行了。
彩禮高嗎?沒錢可以掙!沒本事可以打光棍,男權思想必須惡治!不斬斷舊惡思想,傳統觀念。
永遠解決不了光棍問題!
華夏民族春節好!向奮斗在疫情第一線的醫務人員致敬!這個問題無需問,婚后當然還,如果是六十歲以上的老年人掙錢無力的話應該必須還!
彩禮已經到手,趕緊離婚找下一家賺彩禮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