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生效日期如何計算_判決生效日期計算規(guī)定?
特邀律師
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不包括當天,從第二天零時起算。
判決書生效時間是收到判決次日起算。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送達判決書,一審判決書送達之后有個15日的上訴期,過了上訴期未上訴,判決書生效;二審判決書作出即生效。
法院裁判文書必須送達被告。被告下落不明的,法院要公告送達,國內公告期限為60天,境外公告期限為6個月。上訴期限為十五天,自被告收到或視為收到判決書次日起。如果你不上訴,可以在自己上訴期限屆滿后,向經(jīng)辦法官了解判決生效情況,如果生效,請法院出具生效證明;如果被告不領取判決書,你查詢法院送達取判決書情況,如果法院決定公告送達,按“公告期限+15”計算生效大概日期,自己找法院開具判決生效證明。大家認為我回答的對,請給我點個贊。我是執(zhí)業(yè)律師,長期關注社會問題,請關注我的公眾號。
判決書生效日從收到判決的第二天計算15天,第16日生效。
若第15日是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的,順延至法定工作日的第一個工作日。針對你的判決書而言,你可以在15日內提起上訴,即0921-1005期間提起上訴,但1005是法定休息日,順延至第一個工作日,即1008。若你在1008前沒有上訴,該判決即生效。切記,你最后的上訴期限是1008。公告送達是要在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等其他方式都無法送達,送達人下落不明的情況下,方可公告送達。公告送達自登報之日起,計算60日,視為送達。送達后,計算15天的上訴期限,上訴期限屆滿后,判決書中有關于履行義務的時間(例如:被告某應在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尚欠工程款x元),則應再計算履行義務的時間。綜上,生效時間至少=60天+15天+履行義務的時間若無履行義務的時間,則至少是75天。
法院判決生效日期從判決書下達次日起開始計算生效判決日期
判決生效日期是從文書送達給各方當事人,最后一方領取就生效。
例如,甲訴乙的民間借貸案件,法院判決后,文書于2月1日送達給甲,2月8日送達給乙,那么判決生效日期就為2月8日
從判決送達次日起計算,滿24小時為一日。民事判決經(jīng)過15日不上訴即生效,刑事判決經(jīng)過10日不上訴即生效。
一、民事判決書的生效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65條規(guī)定:“一審判決書和可以上訴的裁定書不能同時送達給當事人的,上訴期從各自收到判決書、裁定書的次日起計算。”
二、刑事判決的生效期:一審刑事案件宣判后,判決書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內為上訴期。上訴期內一審判決書的效力待定。上訴期內無上、抗訴情形的,上訴期滿后的那一日判決生效。如果上訴期的最后一日為節(jié)假日,節(jié)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滿之日。